日知錄 by Yanwu Gu
Part 39
11248 words | Chapter 39
解,抽带便也。死则襟乡左,
示不复解也。”
○行┮
《诗》:“邪幅在下。”笺云:“邪幅,如今行滕也。逼束其胜,自足至膝。”
《左传》:“带裳幅舄。”注同。亦作“Τ”。《礼记》:“Τ屡著綦。”《释
名》:“Τ所以自逼束,今谓之行┮,言以裹脚,可以跳腾轻便也。”《战国
策》:“苏秦赢┮负书担囊。”《吴志》:“吕蒙为兵作绛衣行。”《旧唐
书》:“德宗入骆谷,值霖雨,道涂险滑,卫士多亡归朱Г。东川节度使李叔明
之子升及郭子仪之子曙、令狐彰之子建等六人,恐有好人危乘舆,相与啮臂为盟。
著行┮钉鞋,更上马,以至梁州,它人皆不得近。及还京师,上皆以为禁卫
将军,宠遇甚厚。”
古人之袜大抵以皮为之。《春秋左氏传》注曰:“古者臣见君解袜,既解袜,
则露其邪幅,而人得见之,《采菽》之诗所以为咏。今之村民往往行┮而不袜
者,古人之遗制也。吴贺邵为人美容止,坐常著袜希见其足。”则汉魏之世不袜
而见足者多矣。
○乐府
乐府是官署之名。其官有令,有音监,有游徼。《汉书•张放传》:“使大
奴骏等四十余人,群党盛兵弩,白昼人乐府,攻射官寺。”《霍光传》:“奏昌
邑王,大行在前殿发乐府乐器。”《续汉书•律历志》:“元帝时,郎中京房知
五声之音,六十律之数,上使太子太傅韦玄成、谏议大夫章杂试间房于乐府。”
是也。後人乃以乐府所采之诗即名之曰“乐府”,误矣,曰“古乐府”尤误。
○寺
寺字自古至今凡三变。三代以上,凡言寺者皆奄竖之名,《周礼》:“寺人”
注:“寺之言侍也。”《诗》云“寺人孟子”,《易》之“阍寺”,《诗》之
“妇寺”,《左传》:“寺人貂”,“寺人披”、“寺人孟张”、“寺人惠墙、
伊戾”、“寺人柳”、“寺人罗”,皆此也。自秦以宦者任外廷之职,而官舍通
谓之寺。
汉人以太常、光禄勋、卫尉、太仆、廷尉、大鸿胪、宗正、大司农、少府为
九寺。又变而浮屠之居,亦谓之寺矣。
○省
十三布政使司,今人谓之十三省者,沿元之旧而误称之也。元时为行中书省
者十一:曰辽阳等处,日镇东,曰陕西等处,曰四川等处,曰河南江北等处,曰
云南等处,曰江浙等处,曰江西等处,曰湖广等处,曰甘肃等处,日岭北等处。
国初沿元制,立行中书省。洪武七年,以京畿、应天等府直隶六部,改行中书省
为布政使司,今当称十三布政使司,不当称省。
○官受杖
撞郎之事始于汉明,後代因之,有杖属官之法。曹公性严,椽属公事往往加
杖。宋刘道锡为广州刺史,杖治中苟齐文垂死。魏刘仁之监作晋阳城,杖前殷州
刺史裴珍、并州刺史王绰。隋文帝诏诸司论属官罪,有律轻情重者,听于律外斟
酌决杖。燕荣为幽州总管,元宏嗣除长史,惧辱,固辞。上知之,敕荣曰:“弘
嗣杖十已上罪皆奏闻。”荣忿曰:“竖子何敢弄我!”乃遣弘嗣监纳仓粟,扬得
一糠一批皆罚之,每笞不满十,然一日中或至三数。杜子美《送高三十五诗》:
“脱身簿尉中,始与捶楚辞。”唐时自簿尉以上即不加捶楚,优于南北朝多矣。
《黄氏日钞》:“读韩文公《赠张公曹诗》云:‘判司卑官不堪说,未免捶
楚尘埃间。’
然则唐之判司,簿尉类然与?”然唐人之待卑官虽严,而卑官犹得以自申其
法,如刘仁轨为陈仓尉,擅杀折冲都尉鲁宁是也。我朝判司簿尉以待新进士,而
管库监当不以辱之,视唐重矣。乃近日上官苦役苛责甚于奴仆,官之辱,法之屈
也,此事关系世道。
唐自兵兴以後,杖决之行即不止于簿尉。张镐杖杀豪州刺史闾丘晓,严武杖
杀梓州刺史章彝,韩皋杖杀安吉令孙,柳仲郢杖杀南郑令权奕。刘晏为观察,
自刺史六品以下得杖而後奏,则著之于令矣,《宋史》:“理宗淳佑二年三月,
诏今後州县官有罪,帅司毋辄加杖责。”
《晋书•王传》:“为司徒左西属。檬以此职有谴则应受杖,固辞;诏为
停罚,犹不就。”则不独外吏矣。《南齐书•陆澄传》:“郎官旧有坐杖,有名
无实。澄在官,积前往罚,一日并受千杖。”《南史•萧琛传》:“齐明帝用法
严峻,尚书郎坐杖罚者皆即科行。琛乃密启曰:‘郎有杖,起自後汉,尔时郎官
位卑,亲主文案,与令史不异,故郎三十五人,令史二十人,士人多耻为此职。
自魏晋以来,郎官稍重,今方参用高华,吏部又近于通贵,不应官高昔品而罚遵
囊科。所以从来弹举虽在空文,许以推迁,或逢赦恩,或入春令,便得息停。宋
元嘉、大明中,有被罚者,别繇犯件主心,非关常准。泰始、建元以来,并未施
行。自奉敕之後,已行仓部郎江重欣,杖督五十,无不人怀惭惧。乞特赐输赎,
使与令史有异,以彰优缓之泽。’帝纳之。自是应受罚者依旧不行。”此今日公
谴拟杖之所自始。
《世说》:“桓公在荆州,耻以威刑肃物。令史受杖,正从朱衣上过,桓式
年少,从外来,云:‘向从阁下过,见令史受杖,上捎云根,下拂地足。’桓公
曰:‘我犹患其重。’”是令史服朱衣而受杖也。
《南齐书•张融传》:“大明五年制,二品清官,行憧斡杖不得出十,”
《梁书•江传》:“弟葺为吏部郎,坐杖曹中免官。”郎官之杖,虚杖也,
故至于千;憧斡之杖,实杖也,不得过十。然亦失中之法。
沈统,大明中为著作佐郎。先是,五省官所给斡僮不得杂役,太祖世,坐以
免官者前後数百人。统役僮过差,有司奏免,世祖诏曰:“自顷斡僮多不祗给,
主可量听行杖。”得行斡杖自此始也。
北朝政令比之南朝尤为严切。《高允传》言:“魏初法严,朝士多见杖罚。”
《孝昭帝纪》言:“尚书郎中剖断有失,辄加捶楚。”而及其未世,则有如高阳
王雍之以州牧而杖杀职官,唐邕之以录尚书而挝挞朝士。
○押字
《集古录》有五代时帝王将相等“署字”一卷。所谓署字者,皆草书其名,
今俗谓之画押,不知始于何代。岳珂《古家盆杆记》言:“得晋永宁元年甓,有
匠者姓名,下有文如押字。”则晋已有之,然不可考。《南齐书》:“太祖在领
军府,令纪僧真学上手迹下名,报答书疏皆付僧真,上观之,笑曰:‘我亦不复
能别也。’”何敬容署名,“敬”字则大作“苟”小为“文”,“容”字大为
“父”。陆捶戏曰:“公家‘苟’既奇大,‘父’亦不小。”《魏书》:“崔玄
伯尤善行押之书,特尽精巧而不见遗迹。”《北史》:“斜律金不识文字,初名
敦,苦其难署,改名为金,从其便易。犹以为难,神武乃指屋角,令识之。”
《北齐书入厍狄干不知书,署名为‘干’字,逆上画之,时人谓之“穿锥”。又
有武将王周,署名先为“吉”而後成其外。《陈书》:萧引善隶书,高宗尝披奏
事,指引署名曰:“此字笔势翩翩,似鸟之欲飞。”《唐书》:董昌潜位,下制
诏皆自署名。或曰:“帝王无押诏。”昌曰:“不亲署,何由知我为天子?”今
人亦谓之“花字”。《北齐後主纪》:“开府千余,仪同无数,领军一时二十,
连判文书,各作花字,不具姓名,莫知谁也。”黄伯思谓:“魏晋以来法书,梁
御府所藏皆是,朱异、唐怀克、沈炽文、姚怀珍等题名于首尾纸缝间,故或谓之
押缝,或谓之押尾。後人花押盖沿于此。”又云:“唐人及国初前辈与人书牍,
或只用押字,与名用之无异,上表章亦或尔,近世遂施押字于檄移。”不知南北
诸史言押字者如此之多。而《韩非子》言:‘田婴令官具押券,斗石参升之计。’
则战国时已有之,又不始于後世也。”
《三国志•少帝纪》注:“《世说》及《魏氏春秋》并云:姜维寇陇右,时
安东将军司马文王镇许昌,微还击维。至京师,帝御平乐观以临军过,中领军许
允与左右小臣谋,因文王辞杀之,勒其众以退。大将军已书诏于前,文王人,帝
方食粟,优人云午等唱曰:“青头鸡,青头鸡。”青头鸡者,鸭也。帝惧不敢发。
按鸭者,劝帝押诏书耳。是则以亲署为押,己见于三国时矣。
○邸报
《宋史•刘奉世传》:“先是,进奏院每五日具定本报状上枢密院,然後传
之四方。而邸吏辄先期报下,或矫为家书,以人邮置。奉世乞革定本,去实封,
但以通函腾报,从之。”《吕溱传》:“依智高寇岭南,诏奏邸毋得辄报。溱言
一方有警,使诸道闻之,共得为备,今欲人不知,此意何也?’”《曹辅传》:
“政和後,帝多微行。始民间犹未知,及蔡京谢表有‘轻车小辇,七赐临幸。’
自是邸报闻四方。”邸报”字见于史书盖始于此时。然唐孙樵集中有《读开元杂
报》一篇,则唐时已有之矣。
○酒禁
先王之于酒也,礼以先之,刑以後之。《周书•酒浩》:“厥或告曰:‘群
饮,汝勿佚,尽执拘以归于周,予其杀!’”此刑乱国用重典也。《周官•萍氏》:
“几酒谨酒。”而《司》:“禁以属游饮食于市者。若不可禁,则搏而戮之。”
此刑平国用中典也。一献之礼,宾主百拜,终日饮酒而不得醉焉。则未及乎刑而
坊之以礼也。故成康以下,天子无甘酒之失,卿士无酣歌之愆。至于幽王,而
“天不湎尔”之诗始作,其教严矣。汉兴,萧何造律,三人以上无故群饮酒罚金
四两。曹参代之,自谓遵其约束,乃园中闻吏醉歌呼而亦取酒张饮,与相应和。
是并其画一之法而亡之也。坊民以礼,宾阝侯既阙之于前;纠民以刑,平阳复失
之于後。弘羊踵此,从而榷酤,夫亦开之有其渐乎?
武帝天汉三年,初榷酒酤。昭帝始元六年,用贤良文学之议,罢之,而犹令
民得以律占租卖,酒升四钱,遂以为利国之一孔,而酒禁之弛实滥觞于此。然史
之所载,自孝宣已後,有时而禁,有时而开。至唐代宗广德二年十二月,诏天下
州县,各量定酤酒户,随月纳税,除此之外,不问官私,一切禁断。自此名禁而
实许之酤,意在榷钱而不在酒矣,宋仁宗乾兴初,言者以天下酒课月比岁增,无
有艺极,非古禁群饮节用之意。孝宗淳熙中,李焘妻谓,设法劝饮,以敛民财。
周辉《杂志》以为,惟恐其饮不多而课不羡,此榷酤之弊也。至今代,则既不榷
缗而亦无禁令,民间遂以酒为日用之需,比于饔飧之不可阙,若水之流,滔滔皆
是,而厚生正德之论莫有起而持之者矣。
邴原之游学,未尝饮酒,大禹之疏仪狄也;诸葛亮之治蜀,路无醉人,武王
之化妹邦也。
《旧唐书•杨惠元传》:“充神策京西兵马使,镇奉天,诏移京西,戍兵万
二千人,以备关东,帝御望春楼,赐宴,诸将列坐。酒至,神策将士皆不饮,帝
使问之。惠元时为都将,对曰:‘臣初发奉天,本军帅张巨济与臣等约曰:‘斯
役也,将策大勋,建大名,凯旋之日,当共为欢。苟未戎捷,无以饮酒。故臣等
不敢违约而饮。’既发,有司供饩于道路,唯惠元一军瓶不发,上称叹久之,
降玺书慰劳。及田悦叛,诏惠元领禁兵三千,与诸将讨伐,御河夺三桥,皆惠元
之功也。”能以众整如此,即治国何难哉!
魏文成帝大安四年,酿酤饮者皆斩。金海陵正隆五年,朝官饮酒者死。元世
祖至元二十年,造酒者本身配役,财产女子没官。可谓用重典者矣。然立法太过,
故不久而弛也。
水为地险,酒为人险。故《易》交之言酒者无非《坎卦》,而《萍氏》:
“掌国之水禁”,水与酒同官。徐尚书石腆有云:“传曰:‘水懦弱,民押而玩
之,故多死焉。’酒之祸烈于火,而其亲人甚于水,有以夫,世尽夭于酒而不觉
也,”读是言者可以知保生之道。《萤雪丛说》言:“顷年陈公大卿生平好饮,
一日席上与同僚谈,举知命者不立乎岩墙之下,问之,其人曰:‘酒亦岩墙也。’
陈因是有闻,遂终身不饮。”顷者米醪不足,而烟酒兴焉,则真变而为人矣。
○赌博
万历之末,太平无事,士大夫无所用心,问有相从赌博者。至天启中,始行
马吊之戏。而今之朝士,若江南、山东,凡于无人不为此。有如韦昭论所云:
“穷日尽明,继以脂烛。人事旷而不修,宾旅阙而不接”者。吁!可异也。考之
《汉书》:安丘侯张拾、己阝侯黄遂、樊侯蔡辟方,并坐搏扌,免为城旦。师
古曰:“搏,或作‘博’,六博也。扌,意钱之属也。”
皆戏而赌取财物。《宋书•王景文传》:“为右卫将军,坐与奉朝请毛法因
蒲戏,得钱百二十万,白衣领职。”《刘康祖传》:“为员外郎十年,再坐樗蒲
戏免”。《南史•王质传》:“为司徒左长史,坐招聚博徒免官,”《金史•刑
志》:“大定八年,制:品官犯赌博法,赃不满五十贯者,其法杖,听赎,再犯
者杖之。上曰:‘杖者,所以罚小人也。既为职官,当先廉耻。既无廉耻,故以
小人之罚罚之。’”今律犯赌博者,文官革职为民,武官革职随舍余食粮差操,
亦此意也,但百人之中未有一人坐罪者,上下相容而法不行故也。晋陶侃勤于吏
职,终日敛膝危坐,间外多事,千绪万端,罔有遗漏。诸参佐或以谈戏废事者,
命取其酒器蒲博之具,悉投于江。将吏则加鞭朴,卒成中兴之业,为晋名臣。唐
宋为殿中侍御史,同列有搏于台中者,将责名品而黜之,博者惶恐自匿。後为
开元贤相。而史言文宗切于求理,每至刺史面辞,必殷勤戒敕曰:“无嗜博,无
饮酒。”内外闻之,莫不悚息。然则勤吏事而纠风愆,乃救时之首务矣。《唐书》
言杨国忠以善樗蒲得人供奉,常後出,专主蒲簿,计算钩画,分铢不误。帝悦曰:
“度支郎才也。”卒用之而败。玄宗未年,荒佚,遂以小人乘君子之器,此亦国
家之妖孽也。今之士大夫不慕姚崇、宋,而学杨国忠,亦终必亡而已矣。《山
堂考索》:“宋大中祥符五年三月丁酉,上封者言进士萧玄之本名琉,尝因赌博
抵杖刑,今易名赴举登第,诏有司召玄之诘问,引伏,夺其敕,赎铜四十斤,遣
之,”宋制之严如此,今之进士有以不工赌博为耻者矣。
《晋中兴书》载:“陶士行言,樗蒲,老子人胡所作,外国戏耳。近日士大
夫多为之,安得不胥天下而为外国乎?”
《辽史》:“穆宗应历十九年正月甲午,与群臣为叶格戏,”解曰:“宋钱
僖公家有页子揭格之戏。”而其年二月己巳,即为小哥等所杀。君臣为谑,其祸
乃不旋踵。此不祥之物,而今士大夫终日执之,其能免于效尤之咎乎!
《宋史•太宗纪》:“淳化二年闰月己丑,诏犯蒲博者斩。”《元史•世祖
纪》:“至元十二年,禁民间赌博,犯者流之北地。”刑乱国用重典,固当如此。
今日致太平之道何繇?曰:君子勤礼,小人尽力。
○京债
赴铨守候,京债之累,于今为甚。《旧唐书•武宗纪》:“会昌二年二月丙
寅,中书奏:‘赴选官多京债,到任填还,致其贪求,罔不由此。今年三铨,于
前件州府得官者,许连状相保,户部各备两月加给料钱,至支时折下,所冀初官
到任,不带息债,衣食稍足,可责清廉。’从之。”盖唐时有东选、南选,其在
京铨授者止关内、河东两道。访使所属之官,不出一千余里之内,而犹念其举债
之累,先于户部给与二月料钱,非惟恤下之仁,亦有劝廉之法。与今之职官到任,
先办京债,剥下未足,而或借库银以偿之者,得失之数较然可知已。
若夫圣主之所行,有超出于前代者。《太祖实录》:“吴元年七月丙子,除
郡县官二百三十四人,赐知府、知州、知县文绮四、绢六、罗二、夏布六,父如
之,母妻及长子各半。府、州、县佐贰官视长官半之,父如之,母妻及长子又半
之。各府经历、知事同佐贰官,州、县吏目、典史视佐贰官又半之,父母妻子皆
如之。其道里费,知府赐白金五十两,知州三十五两,知县三十两。同知视知府
五之三,治中半之,通判推官五之二,州同知视府通判,经历及州判官视府同知
半之,县丞、主簿视知县又半之,知事吏自典史皆十两,著为令。上曰:“‘今
新授官多出布衣,到任之初,或假贷于人,则他日不免侵渔百姓,不有以养其廉,
而责之奉公难矣。’”“洪武元年二月,诏中书省,自今新除府、州、县官,给
赐白金一十两,布六匹。”“十年正月甲辰,上谓中书省臣曰:‘官员听选之在
京者,宜早与铨注,即令赴任。闻久住客邸者,日有所费,甚至空乏,假贷于
人,昔元之弊政,此亦一端。其常选官淹滞在京者,资用既乏,流为医卜,使人
丧其所守,实朝廷所以待之者非其道也。自今铨选之後,以品为差,皆与道里费,
仍令有司给舟车送之,著为令。’”“十七年七月癸丑,北平税课司大使熊斯铭
言:‘仕者得禄养亲,此人子之所愿也。然有道远而不得养其父母者,乞令有司
给以舟车,惮得迎养,以尽人子之情。’廷议以云南、两广、四川、福建官员家
属赴任者,官为给舟车,已有定例。自今凡一千五百里以外者,宜依例给之。制
可。”岂非爱民之仁先于恤吏者乎?
○居官负债
居官负债,虽非君子之行,似乎不干国法。乃考之于古,有以不偿债而免列
侯者。《汉书》:孝文三年,“河阳侯陈信,坐不偿人责过六月,免”是也。有
以不偿债而贬官者。《旧唐书》:“李晟于,累官至右龙武大将军,沈湎酒色,
恣为豪侈,积债至数千万,其子贷回鹘钱一万余贯不偿,为回鹘所诉。文宗怒,
贬为定州司法参军”是也。然此犹前代之事,使在今日,则回鹘当更贷之以钱,
而为之营其善缺矣。
《元史》:太宗十二年,以官民贷回鹘金偿官者,岁加倍,名羊羔息,其害
为甚。诏以官物代还,凡七万六干锭。仍命:凡假贷岁久,惟子本相侔而止。著
为令。
○纳女
汉工商为丞相,皇太後尝诏问商女,欲以备後宫。时女病。商意亦难之,以
病对,不入。及商以闺门事见考,自知为王凤所中,惶怖,更欲内女为援。乃因
新幸李婕妤家白见其女,为大中大夫张匡所奏,免相,欧血薨,溢日戾侯。援魏
郑羲为西兖州刺史,贪鄙,纳女为嫔,徵为秘书监。及卒,尚书溢曰“宣”。诏
曰:“盖棺定谥,激浊扬清。羲虽夙有文业,而治阙廉清。尚书何乃情遗至公,
愆违明典!依《谥法》:‘博文多见曰文’,‘不勤成名曰灵’,溢曰文灵。”
古之士大夫以纳女後宫为耻,今人则以为荣矣。
古之名士犹不肯与戚畹同列。魏夏侯玄为散骑黄门侍郎,尝进见,与皇後弟
毛曾并坐。玄耻之,不悦,形之于色。宋路太後颇豫政事,弟子琼之宅与大常王
僧达并门。尝盛车服卫从造僧达,僧达不为之礼。琼之以诉太後,太後大怒,告
上曰:“我尚在,而皆陵我家,死後乞食矣!”欲罪僧达,上曰:“琼之年少,
自不宜轻造诸王。僧达贵公子,岂可以此事加罪?”
○玉女弃归
《汉书•衡山王传》:“太子女弟无采,嫁弃归。”以王女之贵,为人妻而
犹有见弃者。近古“七出”之条犹存,而王者亦不得以非礼制其臣下也。
○罢官不许到京师
《後汉书》言:“汉法,罢免守令,非徵召不得妄到京师。”见朝。至南京,
必谒孝陵。罢职者不得入国门。此汉人这成法,所以防夤缘,清辇毂之意深矣。
《册府元龟》载:“後唐明宗长兴二年九月丙戌,太傅致仕。王建立,不由
诏旨至京,通事不敢引对,留于阁门久之。自至後楼召见,帝以故将,不之罪。”
则知五代之朝,此法亦未尝弛也。
●卷二十九
○骑
《诗》云:“古公直父,来朝走马。”古者马以驾车,不可言走,“曰走者,
单骑之称,古公之国邻于戎翟,其习尚有相同者;然则骑射之法不始于赵武灵王
也。
《左传•昭公二十五年》:“左师展将以公乘马而归。”正义曰:“古者服
牛乘马,马以驾车,不单骑也。”至六国之时始有单骑,苏秦所云:“车千乘,
骑万匹”是也。《曲礼》云:“前有车骑者。”《礼记》,汉世书耳,经典无
“骑”字也,刘炫谓此左师展将以公乘马而归,欲共公单骑而归,此骑马之渐也。
春秋之世,戎翟之杂居于中夏者,大抵皆在山谷之间,兵车之所不至。齐桓、
晋文仅攘而却之,不能深入其地者,用车故也。中行穆子之败翟于大卤,得之毁
车崇卒;而智伯欲代仇犹;遗之大钟,以开其道,其不利于车可知矣。势不得不
变而为骑,骑射所以便山谷也。胡服所以便骑射也,是以公子成之徒,谏胡服而
不谏骑射。意骑射之法必有先武灵而用之者矣。
骑利攻,车利守,故卫将军之遇虏,以武刚车自环为营。
《史记•项羽本纪》叙鸿门之会曰:“沛公则置车骑,脱身独骑。”上言
“车骑”,则车驾之马,来时所乘也。下言“独骑”,则单行之马,去时所跨也。
樊哙、夏侯婴、靳强、纪信四人,则皆步走也。《樊哙传》曰:“沛公留车骑,
独骑马,哙等四人步从”是也。
○驿
《汉书•高帝纪》:“乘传诣雒阳。”师古曰:“传若今之驿。古者以车,
谓之传车,其後又单置马,谓之驿骑。”窃疑此法春秋时当已有之。如楚子乘ㄞ,
会师于临品。祁奚乘ㄞ而见范宣子。楚子以ㄞ至于罗。子木使ㄞ谒诸王,楚人
谓游吉曰:“吾将使ㄞ奔问诸晋,而以告。”《国语》:“晋文公乘ㄞ,自下脱
会秦伯于王城。”《吕氏春秋》:“齐君乘ㄞ而自追晏子,及之国效。”皆事急
不暇驾车,或是单乘驿马。而注疏家未之及也。
谢在杭《五杂俎》曰:“古者乘传皆驿车也。《史记》:‘田横与客二人乘
传诣雒阳’注:‘四马高足为置传,四马中足为驰传,四马下足为乘传。’然
《左传》言郑子产乘速而至,则似单马骑矣。释文:‘以车曰传,以马曰遽。’
子产时相郑国,岂乏车乎?惧不及,故乘遽,其为驿马无疑矣。汉初尚乘传车,
如郑当时、王温舒皆私具驿马,後患其不速,一概乘马矣。”
○骡
自秦以上,传记无言驴者,意其虽有,非人家所常畜也。《逸周书》:“伊
尹为献令,正北空同、大夏、莎车、匈奴、楼烦、月氏诸国,以橐驼、野马、
余、是为献。”
《吕氏春秋》:“赵简子有两白骡,甚爱之。”李斯上秦王书言:“骏良
是。”邹阳上梁王书亦云:“燕王按剑而怒,食以是。”是以为贵
重难得之物也。司马相如《上林赋》:“余橐驼,蛩蛩单奚,
是驴骡。”王褒《憧约》:“调治马驴,兼落三重。”其名始见于文。而贾谊
《吊屈原赋》:“腾驾罢牛兮骖蹇驴。”《日者列传》:“骐骥不能与罢驴为驷。”
东方朔《七谏》:“要奔亡兮腾驾橐驼。”刘向《九叹》:“却骐骥以转运兮,
腾驴骡以驰逐。”杨雄《反离骚》:“骋哗骡以曲<喜>兮,驴骡连蹇而齐足。”
则又贱之为不堪用也。尝考驴之为物,至汉而名,至孝武而得充上林,至孝灵而
贵幸。然其种大抵出于塞外,自赵武灵王骑射之後,渐资中国之用。《盐铁论》:
“骡驴骆驼,衔尾入塞;脾奚原马,尽为我畜。”杜笃《论都赋》:“虏数
亻辰,驱骡驴,驭宛马,鞭是。”《霍去病传》:“单于遂乘六骡。”
《匈奴传》:“其奇畜则橐驼、驴骡、是、余、单奚。”《西域
传》:“鄯善国有驴马,多橐它,乌乇国有驴,无牛。”而龟兹王学汉家仪,
外国人皆曰:“驴非驴,马非马。若龟兹王所谓骡也,”可见外国之多产此种,
而汉人则以为奇畜耳。人亦有以父母异种为名者,《魏书•铁弗刘虎传》:“北
人谓胡父鲜卑母为铁弗。”
○军行迟速
魏明帝遣司马懿征辽东,其时自雒阳出军不过三千余里,而帝问往返几日?
懿对以“往百日,攻百日,还百日,以六十日为休息,如此一年足矣。”此犹是
古人师行日三十里之遗意。夏侯渊为将,赴急疾,常出敌之不意,军中为之语曰:
“典军校尉夏侯渊,三日五百,六日一千。”此可偶用之于二三百里之近,不然
百里而趋利者蹶上将,固兵家所忌也。
○木罂<缶瓦>渡军
《史记•淮阴侯传》:“从夏阳以木罂<缶瓦>渡军。”服虔曰:“以木押缚
罂<缶瓦>以渡是也。古文简,不言缚尔。”《吴志•孙静传》:“策诈令军中,
促具罂缶数百口分军,夜投查渎。”亦此法也。其状图于喻龙德《兵衡》,谓之
瓮筏。
○海师
海道用师,古人盖屡行之矣。吴徐承率舟师自海入齐:此苏州下海至山东之
路。越王勾践命范蠡、舌庸率师沿海溯淮,以绝吴路,此浙东下海至淮上之路。
唐太宗遣强伟于剑南伐木造舟舰,自巫峡抵江、扬,趋莱州,此广陵下海至山东
之路。汉武帝遣楼船将军杨仆从齐浮渤海,击朝鲜;魏明帝遣汝南太守田豫督青
州诸军,自海道讨公孙渊;秦苻坚遣石越率骑一万,自东莱出右径袭和龙;唐太
宗伐高丽,命张亮率舟师自东莱渡海趋平壤;薛万彻率甲士三万,自东莱渡海人
鸭绿水:此山东下海至辽东之路。汉武帝遣中大夫严助,发会稽兵浮海救东瓯;
横海将军韩说自句章浮海击东越:此浙江下海至福建之路。刘裕遣孙处、沈田于
自海道袭番禺,此京口下海至广东之路。隋伐陈,吴州刺史萧遣燕荣以舟师自
东海至吴,此又淮北下海而至苏州也。公孙度越海攻东莱诸县,侯希逸自平卢浮
海据青州,此又辽东下海而至山东也。宋李宝自江阴率舟师败金兵于胶西之石臼
岛,此又江南下海而至山东也。此皆古人海道用师之效。
○海运
唐时海运之事不详于史。盖柳城陷没之後,至开元之初,新立治所,乃转东
南之粟以饷之耳,及其树艺已成,则不复资于转运,非若元时以此为恒制也。
《旧唐书•宋庆礼传》:张九龄驳谥议曰:“营州镇彼戎夷,扼喉断臂,逆则制
其死命,顺则为其主人,是称乐都,其来尚矣。往缘赵作牧,驭之非才。自经
隳废,便长寇孽。大明临下,圣谋独断,恢祖宗之旧,复大禹之迹,以数千之役
徒,无甲兵之强卫,指期遂往,禀命而行,于是量畚筑,执鼓,亲总其役,不
愆所虑,俾柳城为金汤之险,林胡生腹心之疾。寻而罢海运,收岁储,边庭晏然,
河朔无扰,与夫兴师之费、转输之劳,较其优劣,孰为利害?”此罢海运之一证。
《旧唐书•懿宗纪》:咸通三年,南蛮陷交耻,征诸道兵赴岭南。时湘、淳
溯运,功役艰难,军屯广州乏食。润州人陈石诣阙上书言:“江西、湖南溯流
运浪,不济军师,士卒食尽则散,此宜深虑。臣有奇计以馈南军。”天子召见,
石因奏:“臣弟听思曾任雷州刺史,家人随海船至福建。往来大船一只,可致
千石。自福建装船,不一月至广州。得船数十艘,便可臻三万石至广府。”又引
刘海路进军破卢循故事。扫政是之,以石为盐铁巡官,往所子院专督海运,于
是康承训之军皆不阙供。
○烧荒
守边将士,每至秋月草枯,出塞纵火,谓之烧荒,《唐书》:“契丹每入寇
幽、蓟,刘仁恭岁燎塞下草,使不得留牧,马多死,契丹乃乞盟”是也,其法自
七国时已有之。蛐国策》:“公孙衍谓义渠君曰:‘中国无事于秦,则秦且烧
芮,获君之国。’”
《英宗实录》:“正统七年十一月,锦衣卫指挥佥事王瑛言:‘御卤莫善于
烧荒,盖卤之恃者马,马之所恃者草。近来烧荒,远者不过百里,近者五六十里,
卤马来侵,半日可至,乞敕边将,遇秋深,率兵约日同出,数百里外纵火焚烧,
使卤马无水草可恃,如此则在我虽有一时之劳,而一冬坐臣可安矣。’”翰林院
编修徐呈亦请每年九月,尽敕坐营将官巡边,分为三路:一出宣府抵赤城独石,
一出大同抵万全,一出山海抵辽东。备出塞三五百里,烧荒“哨了。如遇边寇出
没,即相机剿杀。此先朝烧荒旧制,诚守边之良法也。
○家兵
古之为将者必有素豫之卒。《春秋传》:“冉求以武城人三百为己徒卒。”
《後汉书•朱亻隽传》:“交耻贼反,拜亻隽刺史,令过本郡简募家兵,张燕寇
河内,逼近京师,出亻隽为河内太守,将家兵击却之。”《三国志•吕虔传》:
“领泰山太守,将家兵到郡。郭祖、公孙犊等皆降。”《晋书•王浑传》:“为
司徒,楚王玮将害汝南王亮,浑辞疾归,第以家兵千余人闭门距玮,玮不敢逼。”
○少林僧兵
少林寺中有唐太宗为秦王时《赐寺僧教》,其辞曰:“王世充叨窃非据,敢
违天常。法师等并能深悟几变,早识妙因,擒彼凶孽,廓兹净土。闻以欣尚,不
可思议。今东都危急,旦夕殄除。并宜勉终茂功,以垂令范。”是时立功十有三
人,裴催《少林寺碑》所称志操、惠场、昙宗等,惟昙宗拜大将军,余不受官,
赐地四十顷,此少林僧兵所起。考之《魏书》:孝武帝西奔,以五千骑宿于厘西
扬王别舍。沙门都维那、惠臻负玺持千牛刀以从。《旧唐书》:元和十年,嵩山
僧圆净与淄青节度使李师道谋反,结勇士数百人,伏于东都进奏院。乘洛城无兵,
欲窃发焚烧宫殿。小将杨进、李再兴告变,留守吕元膺乃出兵围之,贼突围而出,
入嵩岳山棚,尽擒之。《宋史》:范致虚以僧赵宗印充宣巡司参议官,兼节制军
马。宗印以僧为一军,号尊胜队。童子行为一军,号净胜队。然则嵩洛之间,固
世有异僧矣。
嘉靖中,少林憎月空受都督万表檄,御倭于松江,其徒三十余人,自为部伍,
持铁棒击杀倭甚众,皆战死。嗟乎,能执干戈以捍疆场,则不得以其髡徒而外之
矣。宋靖康时,有五台僧真宝,与其徒习武事于山中。钦宗召对便殿,命之还山,
聚兵拒金。昼夜苦战,寺舍尽焚,为金所得,诱劝百方,终不顾,曰:“吾法中
有口回之罪,吾既许宋皇帝以死,岂当妄言也!”怡然受戮。而德佑之末,常州
有万安僧起义者,作诗曰:“时危聊作将,事定复为僧。”其亦有屠羊说之遗意
者哉。
○毛葫芦兵
《元史•顺帝纪》:“至正十三年,立南阳、邓州等处毛葫芦义兵万户府,
募土人为军,免其差役,令防城自效。因其乡人自相团结,号毛葫芦军,故以名
之。”《朵尔直班传》:“金商义兵以兽皮为矢房如瓠,号毛葫芦军,甚精锐。”
《大学衍义补》:“今唐、邓山居者,以毒药渍矢以射兽,应弦而倒,谓之毛葫
芦。”
成化三年,国子监学录黄明义言:“宋时多刚县夷为冠,用白{艹刀}子兵破
之。”白{艹刀}子者,即今之民壮也。
○方音
五方之语虽各不同,然使友天下之十而操一乡之音,亦君子之所不取也。故
仲由之彦,夫子病之;鸿舌之人,盂于所斥。而《宋书》谓高祖虽“累叶江南,
楚言未变,雅道风流无闻焉尔”。又谓长沙王道怜“素无才能,言音甚楚,举止
施为,多诸鄙拙”。《世说》言:“刘真长见王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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