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知錄 by Yanwu Gu
Part 2
11222 words | Chapter 2
,不言西方之卦。举六方之卦而见之也,意
尽于言矣。虞仲翔以为《坤》道广布,不主一方,及《兑》象不见西者,妄也。
“《丰》多故也,亲寡《旅》也。”先言亲寡,后言旅,以协韵也。犹《楚
辞》之“吉日兮辰良”也。虞仲翔以为别有义,非也。
○兑为口舌
《兑》为口舌,其于人也,但可以为巫为妾而已。以言说人,岂非妾妇之道
乎?
凡人于交友之间,口惠而实不至,则其出而事君也,必至于静言庸违。故舜
之御臣也,敷奏以言,明试以功;而孔子之于门人,亦听其言而观其行。
《唐书》言韦贯之自布衣为相,与人交,终岁无款曲,未尝伪辞以悦人。其
贤于今之人远矣!
○序卦杂卦
《序卦》、《杂卦》皆旁通之说,先儒疑以为非夫子之言,然《否》之大往
小来,承《泰》之小往大来也;《解》之利西南,承《蹇》之利西南,不利东北
也:是文王已有相受之义也。《益》之六二即《损》之六五也,其辞皆曰“十朋
之龟”;《济》之九三即《济》之九四也,其辞皆曰“臂无肤”;《未济》之九
四即《即济》之九三也,其辞皆曰“伐鬼方”:是周公已有反对之义也。必谓六
十四卦皆然,则非《易》书之本意。或者夫子尝言之,而门人广之,如《春秋•
哀十四年》西狩获麟以后,续经之作耳。
○晋昼也明夷诛也
苏氏曰:“‘昼日三接’,故曰昼;‘得其大首’,故曰诛。《晋》当文明
之世,群后四朝而车服以庸,揖让之事也;《明夷》逢昏乱之时,取彼凶残而杀
伐用张,征诛之事也。一言昼,一言诛,取其音协尔。”
○孔子论《易》
孔子论《易》,见于《论语》者二章而已:曰“加我数年,五十以学《易》,
可以无大过矣”;曰“南人有言曰:‘人而无恒,不可以作巫医。’善夫,不恒
其德,或承之羞。子曰:‘不占而已矣。’”是则圣人之所以学《易》者,不过
庸言、庸行之间,而不在乎图书象数也。今之穿凿图象以自为能者,畔也。
《记》者于夫子学《易》之言而即继之曰:“子所雅言,诗、书、执礼,皆
雅言也。”是知夫子平日不言《易》而其言诗、书、执礼者,皆言《易》也。人
苟循乎诗、书、执礼之常,而不越焉,则自天佑之,吉无不利矣。故其作《系辞
传》,于“悔吝无咎”之旨,特谆谆焉;而《大象》所言,凡其体之于身、施之
于政者,无非用《易》之事。然辞本乎象,故曰“君子居则观其象而玩其辞”。
观之者浅,玩之者深矣。其所以与民同患者,必于辞焉著之,故曰“圣人之情见
乎辞”。若“天一地二”、“易有太极”二章皆言数之所起,亦赞《易》之所不
可遗,而未尝专以象数教人为学也。是故“出入以度,无有师保,如临父母”,
文王、周公、孔子之《易》也;希夷之图,康节之书,道家之《易》也。自二子
之学兴,而空疏之人、迂怪之士举窜迹于其中以为《易》,而其《易》为方术之
书,于圣人寡过反身之学去之远矣。
“《诗》三百,一言以蔽之,曰思无邪。”《易》六十四卦,三百八十四爻,
一言以蔽之,曰“不恒其德,或承之羞”。夫子所以思,得见夫有恒也;有恒然
后可以无大过。
○七八九六
《易》有七、八、九、六,而爻但系九、六者,举隅之义也。故发其例于
《乾》、《坤》二卦曰“用九”、“用六”,用其变也。亦有用其不变者,《春
秋传》穆姜遇《艮》之八,《晋语》董因得《泰》之八是也。《艮》言之,二爻
独变则名之六,余爻皆变而二爻独不变则名之八,是知《乾》、《坤》亦有用七
用八时也。《乾》爻皆变而初独不变,曰“初七,潜龙勿用”可也;《坤》爻皆
变而初独不变,曰“初八,履霜,坚冰至”可也。占变者其常也,占不变者其反
也,故圣人系之九、六。欧阳永叔曰:“《易》道占其变,故以其所占者名爻,
不谓六爻,皆九六也。”得之矣。
赵汝梅《易辑闻》曰:“揲蓍策数,凡得二十八,虽为《乾》亦称七;凡得
三十二,虽为《坤》亦称八。”
杨彦龄《笔录》曰:“杨损之,蜀人,博学善称说。余尝疑《易》用九、六,
而无七、八。损之云:‘卦画七、八,爻称九、六。’”
《乾》之策二百一十有六,《坤》之策百四十有四,亦是举九、六以该七、
八也。朱子谓七、八之合,亦三百有六十也。
○卜筮
舜曰:“官占,惟先蔽志,昆命于元龟。”《诗》曰:“爰始爰谋,爰契我
龟。”《洪范》曰:“谋及乃心,谋及卿士,谋及庶人,谋及卜筮。”孔子之赞
《易》也,亦曰:“人谋鬼谋。”夫庶人至贱也,而犹在蓍龟之前,故尽人之明
而不能决,然后谋之鬼焉。故古人之于人事也信而有功,于鬼也严而不渎。
子之必孝,臣之必忠,此不待卜而可知也。其所当为,虽凶而不可避也。故
曰:“欲从灵氛之吉占兮,心犹豫而狐疑。”又曰:“用君之心,行君之意,龟
策诚不能知此事。”善哉!屈子之言,其圣人之徒欤!
《卜居》,屈原自作,设为问答,以见此心,非鬼神吉凶之所得而移耳。王
逸《序》乃曰:“心迷意惑,不知所为,往至太卜之家,决之蓍龟,冀闻异策,
以定嫌疑。”则与屈子之旨大相背戾矣。洪兴祖补注曰:“此篇上句皆原所从,
下句皆原所去。时之人去其所当从,从其所当去。其所谓吉,乃原所谓凶也。”
可谓得屈子之心者矣。
《礼记•少仪》:“问卜筮曰:‘义与?志与?义则可问,志则否。’”子
孝臣忠,义也;违害就利,志也。卜筮者,先王所以教人去利怀仁义也。
石骀仲卒,无适子,有庶子六人,卜所以为后者。曰:“沐浴佩玉则兆。”
五人者皆沐浴佩玉,石祁子曰:“孰有执亲之丧,而沐浴佩玉者乎!”不沐浴佩
玉,石祁子兆。卫人以龟为有知也。南蒯将叛,枚筮之,遇《坤》之《比》,曰:
“黄裳元吉。”子服惠伯曰:“忠信之事则可,不然必败。外强内温,忠也;和
以率贞,信也。故曰黄堂凶吉。黄,中之色也;裳,下之饰也。元,善之长也。
中不忠,不得其色;下不共,不得其饰;事不善,不得其极。且夫《易》不可以
占险,犹有阙也。筮虽吉,未也。”南蒯果败。是以严君平之卜筮也,与人子言
“依于孝”,与人弟言“依于顺”,与人臣言“依于忠”。而高允亦有筮者,当
依附爻象,劝以忠孝之论,其知卜筮之旨矣。
《申鉴》:“或问卜筮曰:‘德斯益,否斯损。’曰:‘何谓也?吉而济凶
而救之谓德,吉而恃凶而怠之谓损。’”
君子将有为也,将有行也,问焉而以言,其受命也如乡,告其为也,告其行
也,死生有命,富贵在天。若是,则无可为也,无可行也。不当问,问亦不告也。
《易》以前民用也,非以为人前知也。求前知,非圣人之道也。是以《少仪》之
训曰:“毋测未至。”
郭璞尝过颜含,欲为之筮,含曰:“年在天,位在人,修己而天不与者,命
也;守道而人不知者,性也。自有性命,无劳蓍龟。”
文中子子谓:“北山黄公善医,先寝食而后针药;汾阴侯生善筮,先人事而
后说卦。”
《金史•方伎传序》曰:“古之为术以吉凶导人而为善,后世术者或以休咎
导人而为不善。”
●卷二
○帝王名号
尧、舜、禹皆名也。古未有号,故帝王皆以名纪,临文不讳也。考之《尚书》,
帝曰“格汝舜,格汝禹”,名其臣也。尧崩之后,舜与其臣言,则曰“帝禹崩之
后”。《五子之歌》则曰“皇祖”,《胤征》则曰“先生”、无言尧、舜、禹者,
不敢名其君也,自启至发皆名也。夏后氏之季,而始有以十干为号者。桀之癸,
商之报丁、报乙、报丙、主壬、主癸,皆号以代其名,自天乙至辛皆号也。商之
王著号不著名,而名之见于经者二:天乙之名履,曰汤、曰纣,则亦号也。号则
臣子所得而称,故伊尹曰“惟尹躬暨汤”,《颂》曰武汤、曰成汤、曰汤孙也。
曰文祖,曰艺祖,曰神宗,曰皇祖,曰烈祖,曰高祖,曰高后,曰中宗,曰高宗,
而庙号起矣。曰元王,曰武王,而谥立矣。曰大舜,曰神禹,曰大禹,曰成汤,
曰宁王,而称号繁矣。自夏以前,纯乎质,故帝王有名而无号。自商以下,浸乎
文,故有名有号。而德之盛者,有谥以美之,于是周公因而制谥。自天子达于卿
大夫,美恶皆有谥,而十干之号不立。然王季以上不追谥,犹用商人之礼焉,此
文质之中,而臣子之义也。呜呼!此其所以为圣人也欤?
○九族
宗盟之列,先同姓而后异姓;丧服之纪,重本属而轻外亲。此必有所受之,
不自周人始矣。“克明后德,以亲九族。”孔传以为自高祖至玄孙之亲,盖本之
《丧服小记》“以三为五,以五为九”之说,而百世不可易者也。《牧誓》数商
之罪,但言“昏弃厥遗王父母弟”,而不及外亲;《吕刑》申命有邦,历举伯父、
伯兄、仲叔、季弟、幼子、童孙,而不言甥舅,古人所谓先后之序从可知矣。故
《尔雅》谓于内宗曰“族”,于母妻则曰“党”。而《昏礼》及《仲尼燕居》
“三族”之文,康成并释为父、子、孙。杜元凯乃谓:“外祖父、外祖母、从母
子及妻父、妻母、姑之子、姊妹之子、女子之子非己之同族,皆外亲有服而异族
者。”然则史官之称帝尧,举其疏而遗其亲,无乃颠倒之甚乎?且九族之为同姓,
经传之中有明证矣。《春秋•鲁成公十五年》:“宋共公卒。”传曰:“二华,
戴族也;司城,庄族也;六官者,皆桓族也。”共公距戴公九世。而《唐六典•
宗正卿》:“掌皇九族之属籍,以别昭穆之序,纪亲疏之别。”“九庙之子孙,
其族五十有九。光皇帝一族,景皇帝之族六,元皇帝之族三,高祖之族二十有一,
太宗之族十有三,高宗之族六,中宗之族四,睿宗之族五。”此在玄宗之时已有
七族,若其历世滋多,则有不止于九者。而五世亲尽,故经文之言族者自九而止
也。又孔氏《正义》谓高祖、玄孙无相及之理,不知高祖之兄弟与玄孙之兄弟固
可以相及,如后魏国子博士李琰之所谓“寿有长短,世有延促,不可得而齐同”
者。如宋洪迈《容斋随笔》言:“嗣濮王士歆,在隆兴为从叔祖,在绍熙为曾叔
祖,在庆元为高叔祖。”其明证矣,亦何必帝尧之世,高祖、玄孙之族,无一二
人同在者乎?疑其不相及而以外戚当之,其亦昧于齐家治国之理矣。
《路史》曰:“亲亲,治之始也。”《礼•小记》曰:“亲亲者,以三为五,
以五为九,上杀,下杀,旁杀,而亲毕矣。”是所谓九族者也。夫人生则有父,
壮则有子,父子与己,此《小宗伯》三族之别也。父者子之祖,因上推之,以及
于己之祖;子者父之孙,因下推之,以及于己之孙。此《礼传》之以三为五也。
己之祖,自己子视之,则为曾祖王父;自己孙视之,则为高祖王父。己之孙,自
己父视之,则为曾孙;自己祖视之,则为玄孙。故又上推以及己之曾、高,下推
以及己之曾、玄,是所谓以五为九也。陈氏《礼书》曰:“己之所亲,以一为三;
祖孙所亲,以五为七。《记》不言者,以父子一体,而言、玄与曾同服,故不辨
异之也。服父三年,服祖期,则曾祖宜大功,高祖宜小功,而皆齐衰三月者,不
敢以大小功旁亲之服加乎至尊。故重其衰麻,尊尊也;减其日月,恩杀也,此所
谓上杀。服适子三年,庶子期,适孙期,庶孙大功,则曾孙宜五月,而与玄孙皆
缌麻三月者,曾孙服曾祖三月,曾祖报之亦三月。曾祖,尊也,故加齐衰;曾孙,
卑也,故服缌麻,此所谓下杀。服祖期,则世叔。宜大功,以其与父一体,故加
以期。从世叔则疏矣,加所不及,故服小功。族世叔又疏矣,故服缌麻:此发父
而旁杀者也。祖之兄弟小功,曾祖兄弟缌麻,高祖兄弟无服:此发祖而旁杀者也。
同父至亲,期;同祖为从,大功;同曾祖为再从,小功;同高祖为三从,缌麻:
此发兄弟而旁杀者也。父为子期,兄弟之子宜九月,不九月而期者,以其犹子而
进之也;从兄弟之子小功,再从兄弟之子缌麻:此发子而旁杀者也。祖为孙大功,
兄弟之孙小功,从兄弟之孙缌麻:此发孙而旁杀者也。盖服有加也,有报也,有
降也。祖之齐衰,世叔从子之期,皆加也;曾孙之三月与兄弟之孙五月,皆报也。
若夫降有四品,则非五服之正也。观于九族之训,如丧考妣之文,而知宗族之名、
服纪之数,盖前乎二帝而有之矣。
后魏孝文太和中,诏延四庙之子,下逮玄孙之胄。申宗宴于皇信堂,不以爵
秩为列,悉序昭穆为次,用家人之礼。此由古圣人睦族之意而推之者也。
○舜典
古时《尧典》、《舜典》本合为一篇,故“月正元日,格于文祖”之后,而
四岳之咨必称“舜曰”者,以别于上文之“帝”也。至其命禹始称“帝曰”,问
答之辞已明,则无嫌也。
○惠迪吉从逆凶
善恶报应之说,圣人尝言之矣。大禹言“惠迪吉,从逆凶,惟景响”,汤言
“天道福善祸淫”,伊尹言“惟上帝不常,作善,降之百祥;作不善,降之百殃”,
又言“惟吉凶不僭在人,惟天降灾祥在德”,孔子言“积善之家,必有余庆;积
不善之家,必有余殃”。岂真有上帝司其祸福,如道家所谓天神察其善恶,释氏
所谓地狱果报者哉!善与不善,一气之相感,如水之流湿,火之就燥,不期然而
然,无不感也,无不应也。此孟子所谓“志台则动气”,而《诗》所云“天之牖
民,如熏如篪,如璋如圭,如取如携”者也。其有不齐,则如夏之寒,冬之燠,
得于一日之偶逢,而非四时之正气也。故曰:“诚者,天之道也。”若曰有鬼神
司之,屑屑焉如人间官长之为,则报应之至近者,反推而之远矣。
○懋迁有无化居
“懋迁有无化居。”化者,货也。运而不积则谓之化,留而不散则谓之货。
唐虞之世,曰化而已。至殷人,始以货名。《仲虺》有“不殖货利”之言,三风
有殉于货色之儆,而《盘庚》之诰则曰“不肩好货”,于是“移化”之字为“化
生”、“化成”之化,而厚敛之君、发财之丰多不化之物矣。
舜作《南风之歌》,所谓劝之以九歌者也。读之然后知解吾民之愠者,必在
乎阜吾民之财;而自阜其财,乃以来天下之愠。
○三江
北江,今之扬子江也。中江,今之吴淞江也。不言南江,而以“三江”见之;
南江,今之钱塘江也。
《禹贡》该括众流,无独遗浙江之理,而会稽他日合诸侯计功之地也,特以
施功少,故不言于导水尔。“三江既入”,一事也;“震泽底定”,又一事也。
后之解《书》者必谓三江之皆由震泽,以二句相蒙为文,而其说始纷纭矣。
○锡土姓
今日之天下,人人无土,人人有姓。盖自锡土之法废,而唐、宋以下,帝王
之裔侪于庶人,无世守之固;锡姓之法废,而魏、齐以下,朔漠之姓杂于诸夏,
失氏族之源。后之鄙儒,读《禹贡》而不知其义者良多矣。
○厥弟五人
夏、商之世,天子之子其封国而为公侯者不见于经。以太康之尸位,而有厥
弟五人,使其并建茅土,为国屏翰,羿何至篡夏哉?富辰言:“周公吊二叔之不
咸,故卦建亲戚,以蕃屏周。”而少康封其庶子于会稽,以奉守禹祀,二十余世,
至于越之句践,卒霸诸侯,有禹之遗烈,夫亦监于太康孤立之祸而然与?若乃孔
子所谓“大道既隐,天下为家,各亲其亲,各子其子”者,亦从此而可知之矣。
○惟彼陶唐有此冀方
尧、舜、禹皆都河北,故曰冀方。至太康始失河北,而五子御其母以从之,
于是侨国河南,传至相,卒为浞所灭。古之天子失其故都,未有能国者也。周失
丰、镐,而平王以东;晋失洛阳,宋失开卦,而元帝、高宗迁于江左,遂以不振。
惟殷之五迁圮于河,而非敌人之窥伺,则势不同尔。唐自玄宗以后,天子屡尝出
狩,乃未几而复国者,以不弃长安也。故子仪回銮之表,代宗垂泣;宗泽还京之
奏,宗泽还京之奏,忠义归心。呜呼!幸而浇之纵欲,不为民心所附,少康乃得
以一旅之众而诛之。尔后之人主不幸失其都邑,而为兴复之计者,其念之哉!
夏之都本在安邑,太康畋于洛表,而羿距于,则冀方之地入于羿矣,惟河之
东与南为夏所有。至后相失国,依于二斟。于是使浇用师,杀斟灌,以伐斟,
而相遂灭。乃处浇于过,以制东方;处台于戈,以控南国。其时靡奔有鬲。在河
之南。而自河以内,无不安于乱贼者矣。合魏绛、伍员二人之言,可以观当日之
形势。而少康之所以布德兆谋者,亦难乎其为力矣。
古之天子常居冀州,后人因之,遂以冀州为中国之号。《楚辞•九歌》:
“览冀州兮有余。”《淮南子》:“女娲氏杀黑龙以济冀州。”《路史》云:
“中国总谓之冀州。”《谷梁传》曰:“郑,同姓之国也,在乎冀州。”
○胤征
羲和尸官,慢天也;葛伯不祀,亡祖也。至于动六师之诛,兴邻国之伐,古
之圣人其敬天尊祖也至矣。故《王制》:天子巡守其削绌诸侯,必先于不敬、不
孝。
○惟元祀十有二月
“惟元祀十有二月乙丑。”元祀者,太甲之元年;十有二月者,建子之月。
盖汤之崩必以前年之十二月也。殷练而,“伊尹祠于先王,奉嗣王祗见阙祖”,
汤于庙也。先君庙,而后嗣子即位,故成之为王,则伊尹乃明言烈祖之成德,
以训于王也。若自桐归毫,以三祀之十二月者,则适当其时,而非有所取尔。
“即位”者,即先君之位也。未则事死如生,位犹先君之位也,故庙而
后嗣子即位。殷练而,即位必在期年之后;周卒哭而,故逾年斯即位矣。有
不待葬而即位,如鲁之文公、成公者,其礼之末失乎!
三年丧毕,而后践天子位,舜也,禹也。练而,而即位,殷也。逾年正
月即位,周也。世变愈下,而柩前即位,为后代之通礼矣。
○西伯戡黎
以关中并天下者,必先于得河东。秦取三晋而后灭燕,齐,苻氏取晋阳而后
灭燕,宇文氏取晋阳而后灭齐。故西伯戡黎,而殷人恐矣。
○少师
古之官有职异而名同者,“太师”、“少师”是也。比干之为少师,《周官》
所谓“三孤也”《论语》之少师阳,则乐官之佐,而《周礼》谓之“小师”者也。
故《史记》言纣之将亡,其太师疵、少师强抱其乐器奔周,而后儒之传误以为微
子也。
○殷纣之所以亡
自古国家承平日久,法制废驰,而上之令不能行于下,未有不亡者也。纣以
不仁而亡,天下人人知之。吾谓不尽然。纣之为君,沈缅于酒,而逞一时之威,
至于刳孕胫,盖齐文宣之比耳。商之衰也久矣,一变而《盘庚》之书,则卿大
夫不从君令;再变有《微子》之书,则小民不畏国法;至于“攘窃神之牺牲,
用以容,将食无灾”,可谓民玩其上,而威刑不立者矣。即以中主守之,犹不能
保,而况以纣之狂酗昏虐,又祖伊奔告而不省乎?文宣之恶未必减于纣,而齐以
强;高纬之恶未必甚于文宣,而齐以亡者:文宣承神武之余,纪纲粗立,而又有
杨辈为之佐,主昏于上而政清于下也;至高纬而国法荡然矣,故宇文得而取之。
然则论纣之亡,武之兴,而谓以至仁伐至不仁者,偏辞也,未得为穷源之论也。
○武王伐纣
武王伐商,杀纣而立其子武庚,宗庙不毁,社稷不迁,时殷未尝亡也。所以
异乎曩日者,不朝诸侯,不有天下而巳。故《书序》言:“三监及淮夷叛,周公
相成王,将黜殷,作《大诰》。”又言:“成王既黜殷命,杀武庚。是则殷之亡
其天下也,在纣之自燔;而亡其国也,在武庚之见杀。盖武庚之存殷者,犹十有
余年,使武庚不畔,则殷其不黜矣。
武王克商,天下大定,裂土奠国。乃不以其故都封周之臣,而仍以卦武庚,
降在侯国,而犹得守先人之故土。武王无富天下之心,而不以叛逆之事疑其子孙,
所以异乎后世之篡弑其君者,于此可见矣。乃武庚既畔,乃命微子启代殷,而必
于宋焉,谓大火之祀,商人是因,弗迁其地也。是以知古圣王之征诛也,取天下
而不取其国,诛其君,吊其民,而存先世之宗祀焉斯已矣。武王岂不知商之臣民,
其不愿为周者,皆故都之人,公族、世家之所萃,流风善政之所存,一有不靖,
易为摇动,而必以卦其遗胤。盖不以畔逆疑其子孙,而明告万世以取天下者,无
灭国之义也。故宋公朝周,则曰“臣”也;周人待之,则曰“客”也。自天下言
之,则侯服于周也;自其国人言之,则以商之臣事商之君,无变于其初也。平王
以下;去微子之世远矣,而曰“孝惠取于商”,曰“天之弃商久矣”,曰“利以
伐姜,不利子商”,吾是以知宋之得为商也。盖自武庚诛而宋复卦,于是商人晓
然知武王、周公之心,而君臣上下各止其所,无复有恐怼不平之意。与后世之人
主一战取人之国,而毁其宗庙,迁其重器者异矣。
或曰:迁殷顽民于雒邑何与?曰:以“顽民”为商俗靡之民者,先儒解误也。
盖古先王之用兵也,不杀而待人也仁。东征之役,其诛者事主一人,武庚而已;
谋主一人,管叔而巳。下此而囚,下此而降,下此而迁。而所谓顽民者,皆畔逆
之徒也。无连坐并诛之法,而又不何以复置之殷都,是不得不迁而又原其心。不
忍弃之四裔,故于雒邑;又不忍斥言其畔,故止曰“殷顽民”。其与乎畔而迁者,
大抵皆商之世臣大族;而其不与乎畔而留于殷者,如祝佗所谓“分康叔以殷民七
族:陶氏、施氏、繁氏、氏、樊氏、饥氏、终葵氏”是也,非尽一国而迁之也。
或曰:何以知其为畔党也?曰:以召公之言仇民知之,不畔何以言仇?非敌百姓
也,古圣王无与一国为仇者也。
上古以来,无杀君之事。汤之于桀也,放之而已。使纣不自焚,武王未必不
以汤之所以桀者待纣;纣而自焚也,此武王之不幸也。当时八百诸侯,虽并有除
残之志,然一闻其君之见杀,则天下之人亦且恫疑震骇,而不能无归过于武王,
此伯夷所以斥言其暴也。及其反商之政,封殷之后人,而无利于其土地焉,天下
于是知武王之兵非得巳也,然后乃安于纣之亡,而不以为周师之过,故《箕子之
歌》怨狡童,而已无余恨焉。非伯夷亲而箕子疏,又非武王始暴而终仁也,其时
异也。
《多士》之书:“惟三月,周公初于新邑洛,用告商王士。曰:‘非我小国,
敢弋殷命。’”亡国之民而号之“商王士”,新朝之主而自称“我小国”,以天
下为公,而不没其旧日之名分,殷人以此中心悦而诚服。“卜世三十,卜年七百”,
其始基之矣。
○泰誓
商之德泽深矣。尺地莫非其有也,一民莫非其臣也。武王伐纣,乃曰:“独
夫受,洪惟作威,乃汝世仇。”曰:“肆予小子,诞以尔众士,殄歼乃仇。”可
至于此?纣之不善,亦止其身,乃至并其先世而仇之,岂非《泰誓》之文出于魏
晋间人之伪撰者邪?
“朕梦协朕卜,袭于休祥,戎商必克。”伐君大事,而托之乎梦,其谁信之?
殆即《吕氏春秋》载夷齐之言,谓武王扬梦以说众者也。
《孟子》引《书》:“王曰:‘无畏,宁尔也,非敌百姓也。若崩厥角稽首。’”
今改之曰:“罔或无畏,宁执非敌,百姓懔懔,若崩厥角。”后儒虽曲为之说,
而不可通矣。
○百姓有过在予一人
“百姓有过,在予一人。”凡百姓之不有康食,不虞天性,不迪率典,皆我
一人之责,今我当顺民心,以诛无道也。蔡氏谓民皆有责于我,似为纡曲。
○王朝步自周
《武成》:“王朝步自周,于征伐商。”《召诰》:“王朝步自周,则至于
丰。”《毕命》:“王朝步自宗周,至于丰。”不敢乘车而步出国门,敬之至也。
后之人君骄恣惰佚,于是有辇而行国中,坐而见群臣,非先王之制矣。
《吕氏春秋》:“出则以舆,入则以辇,务以自佚,命之曰招蹶之机。”宋
吕大防言:“前代人主在宫禁之中亦乘舆辇,祖宗皆步自内庭,出御前殿,此勤
身之法也。”
《太祖实录》:“吴元年,上以诸子年长,宜习勤劳,使不骄惰,命内侍制
麻屦行滕。每出城稍远,则马行其二,步趋其一。”至崇祯帝,亦尝就祷南郊。
鸣呼!皇祖之训远矣。
○大王王季
《中庸》言:“武王末受命,周公成文、武之德,追王大王、王季。”《大
传》言:“武王于牧之野,既事而退,遂率天下诸侯,执豆笾,骏奔走,追王大
王父、王季历、文王昌。”二说不同。今按《武成》言:“丁未,祀于周庙。”
而其告广东省邦冢君,称“大王、王季”。《金》之册祝曰:“若尔三王。”
是武王之时已追王大王、王季,而《中庸》之言未为得也;《绵》之诗上称“古
公父”,下称“文王”,是古公未上尊号之先,文已称王,而《大传》之言未
为得也。仁山金氏曰:“武王举兵之日,已称王矣。故类于上帝,行天子之礼,
而称‘有道曾孙周王发’,必非史臣追书之辞。后之儒者,乃嫌圣人之事而文之,
非也。然文王之王与大王、王季之王自不同时,而追王大王、王季必不在周公践
阼之后。”
○彝伦
“彝伦”者,天地人之常道,如下所谓五行、五事、八政、五纪、皇极、三
德、稽疑、庶徵、五福、六极皆在其中,不止《孟子》之言“人伦”而已。能尽
其性,以至能尽人之性,尽物之性,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,而彝伦叙矣。
○龟从筮逆
古人求神之道不止一端,故卜、筮并用,而终龟为主。《周礼•筮人》言:
“凡国之大事,先筮而后卜。”注:“当用卜者先筮之,即事有渐也,于筮之凶
则止不卜。”然而《洪范》有“龟从筮逆”者,则知古人固不拘乎此也。大卜掌
三兆之法。其经兆之体皆百有二十,其颂皆千有二百,故《传》曰:“筮短龟长。”
自汉以下,文帝代来,犹有大横之兆;《艺文志》有《龟书》五十三卷,《夏龟》
二十六卷,《南龟书》二十八卷,《巨龟》三十六卷,《杂龟》十六卷,而后则
无闻。唐之李华遂有废龟之论矣。
○周公居东
主少,国疑,周公又出居于外,而上下安宁,无腹心之患者,二公之力也。
武王之誓众曰“予有乱臣十人,同心同德”,于此见之矣。《荀子》:“二公仁
智,且不蔽,故能持周公,而名利福禄与周公齐。”
○微子之命
微子之于周,盖受国而不受爵。受国以存先王之祀,不受爵以示不为臣之节,
故终身称“微子”也。微子卒,立其弟衍,是为微仲。衍之继其兄,继宋非继微
也。而称微仲者何?犹微子之心也。至于衍之子稽则远矣,于是始称“宋公”。
鸣呼!吾于《洪范》之书言“十有三祀”,《微子之命》以其旧爵名篇,而知武
王、周公之仁,不夺人之所矣守也。后之经生不知此义,而抱器之臣、倒戈之士
接迹于天下。
○酒诰
酒为天之降命,亦为天之降威。纣以酗酒而亡,文王以不腆于酒而兴。兴亡
之几,其原皆在于酒,则所以保天命而畏天威者,后人不可不谨矣。
○召诰
古者吉行,日五十里。故召公营洛,乙未,自周;戊申,朝至于洛,凡十有
四日,师行日三十里。故武王伐纣,癸巳,自周;戊午,师渡孟津,凡二十有五
日。《汉书》以为三十一日,误。
○元子
《微子之命》以微子为殷王元子。《召诰》则又以纣为元子,曰:“皇天上
帝,改厥元子,兹大国殷之命。”又曰:“有王虽小,元子哉!”人君谓之天子,
故仁人之事天如事亲。
○其稽我古人之德
傅说之告高宗曰:“学于古训,乃有锋。”武王之诰康叔:既祗乃文考,
而又求之殷先哲王,又求之商成人,又别求之古先哲王。大保之戎成王,先之
以“稽我古人之德”,而后进之以“稽谋自天”。及成王之作《周官》,亦曰:
“学古入官”,曰“不学墙面”。子曰:“述而不作,信而好古。”又曰:“好
古敏以求之。”又曰:“君子以多识前言往行,以畜其德。”先圣后圣,其揆一
也。不学古而欲稽天,岂非不耕而求获首!
○节性
“降衷于下民,若有恒性”,此性善之说所自出也。”节性,惟日其迈”,
此性相近之说所自出也。”“岂弟君子,俾弥尔性,似先公酋矣。”命也,有性
焉。君子不谓命也。
○汝其敬识百辟享
人主坐明堂而临九牧,不但察群心之向背,亦当知四国之忠奸。故嘉禾同颖,
美侯服之宣风;底贡厥獒,戎明王之慎德,所谓“敬识百辟享”也。昔者唐明皇
之致理也,受张相千秋之镜,听元生《一之歌》,亦能以謇谔为珠玑,以仁贤
为器币。及乎王心一荡,佞谀日崇,开广运水潭,致江南之货,广陵铜器、京口
绫衫。锦缆牙樯,尔亘数里;靓妆鲜服,和者百人。乃未几而蓟于享者也。《易》
曰:“公用享于天子,小人弗克。”若明皇者,岂非享多仪而民曰不享者哉!
○惟尔王家我适
朝觐者不之殷而之周,讼狱者不之殷而之周,于是周为天子,而殷为侯服矣。
此之谓“惟尔王家我适”。
○王来自奄
《多方之诰》曰:“惟五月丁亥,王为自奄。”而《多士》:王曰:“昔朕
来自奄。”是《多方》当在《多士》之前,后人倒其篇第耳。奄之叛周,是武庚
既诛而惧,遂与淮夷、徐戎并兴,而周公东征,乃至于三年。既克,而成王践奄,
盖行巡狩之事,《书序》“成王既践奄,将迁其君于蒲姑”是也。孔《传》以为
奄再叛者,拘于篇之先后而台为之说。
○建官惟百
成王作《周官》之书,谓“唐、虞稽古,建官惟百”;而“夏,商官倍者”
者,时代不远,其多寡何若此之悬绝哉。且天下之事,一职之微,至于委吏、乘
田亦不可阙,而谓二帝之世遂能以百官该内外之务,吾不敢信也。考之传注,亦
第以为因时制宜,而莫详其实。吾以为唐、虞之官不止于百,而其咨而命之者二
十有二人,其余九官之佐,殳┥、伯与、朱虎、熊罴之伦,暨侍御仆从,以至州
十有二师,外薄四海,咸建五长,以名达于天子者不过百人而已,其他则穆王之
命所谓“慎简乃僚”,而天子不亲其黜陟者也。故曰:“尧、舜之知,而不遍物,
急先务也。尧、舜之仁,不遍爱人,急亲贤也。”夏、商之世,法日详,而人主
之职日侵于下,其命于天子者多,故倍也。观于《立政》之书,内至于亚旅,外
至于表臣、百司,而夷、微、卢、、三毫、阪尹之官,又虞、夏之所未有,则
可知矣。杜氏《通典》言:“汉初,王侯国百官,皆如汉朝,惟丞相命于天子,
其御史大夫以下皆自置。及景帝惩吴、楚之乱,杀其制度,罢御史大夫以下官。
至武帝,又诏凡王侯吏职秩二千石者,不得擅补。其州郡佐吏自别驾、长史以下,
皆刺史太守自补,历代因而不革。洎北齐武平中,后主失政,多有佞幸,乃赐其
卖官,分占州郡,下及乡官,多降中旨,故有敕用州主簿、郡功曹者。自是之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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