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知錄 by Yanwu Gu
Part 22
11282 words | Chapter 22
,骑观其驰驱便捷,射观其中之多寡,书
通于六义,算通于九法,律观其决断。诏文有曰:‘朕特设科举,以起怀才抱德
之士,务在经明行修,博通古今,文质得中,名实相称。其中选者,朕将亲策于
廷,观其学识,第其高下,而任之以官。’”伏读此制,真所谓求实用之上者矣。
至十六年,命礼部颁行科举成式:第一场《四书》义三道,经义四道,未能者许
各减一道;第二场论一道,诏浩表内科一道,判语五条;第三场经史策五道,文
辞增而实事废,盖与初诏求贤之法稍有不同,而行之二百余年,非所以善述祖宗
之意也。
《四书》疑犹唐人之判语,设为疑事间之,以观其学识也。《四书》义犹今
人之判语,不过得之记诵而已。苟学识之可取,则刘赏之对止于一篇已足。盖一
代之人才徒以记诵之多,书写之速,而取其长,则七篇不足为难,而有并作《五
经》二十三篇,如崇帧七年之颜茂猷者,亦何稗于经术,何施于国用哉。
《实录》言:“洪武十四年六月丙辰,诏于国子诸生中,选才学优等聪明俊
伟之士,得三十七人。命之博极群书,讲明道德经济之学,以期大用,称之曰老
秀才。累赐罗绮袭衣中靴,礼遇甚厚。”是则圣祖所望于诸生者,固不仅以帖括
之文。而惜乎大臣无通经之士,使一代吁俊之典但止于斯,可叹也!
永乐二十二年十月丁卯,仁庙谕大学士杨士奇等曰:“朝廷所重安百姓,而
百姓不得蒙福者由牧守匪人,牧守匪人由学校失教,故岁贡中愚不肖十率七八。
古事不通,道理不明,此岂可任安民之寄?”当日贡举之行,不过四十年,而其
弊已如此,乃护局之臣犹托之祖制,而相持不变乎?
○三场
明初三场之制,虽有先後,而无重轻。乃士子之精力多专于一经,略于考古。
主司阅卷,复护初场所中之卷,而不深求其二三场。夫昔之所谓三场,非下帷十
年,读书千卷,不能有此三场也。今则务于捷得,不过于《四书》、一经之中拟
题一二百道,窃取他人之文记之,入场之日,抄誊一过,便可侥幸中式,而本经
之全文有不读者矣。率天下而为欲速成之童子,学问由此而衰,心术由此而坏。
宋嘉中,知谏院欧阳修上言:“今之举人以二千人为率,请宽其日限,而先试
以策而考之。择其文辞鄙恶者,文意颠倒重杂者,不识题者,不知故实略而不对
所问者,误引事迹者,虽能成文而理识乖诞者,杂犯旧格不考式者,凡此七等之
人先去之,计二千人可去五六百。以其留者次试以论,又如前法而考之,又可去
其二三百。其留而试诗赋者,不过千人矣。于千人而选五百,少而易考,不至劳
昏,考而精当,则尽善矣。纵使考之不精,亦当不至大滥,盖其节抄剽盗之人皆
以先策论去之矣。比及诗赋,皆是已经策论,粗有学问理识,不至乖诞之人,纵
使诗赋不工,亦可以中选矣。如此可使童年新学全不晓事之人无由而进。”今之
有天下者,不能复两汉举士之法,不得已而以言取人,则文忠之论亦似可取。盖
救今日之弊,莫急乎去节抄剽盗之人,而七等在所先去,则ウ劣之徒无所侥幸,
而至者渐少,科场亦自此而清也。
○拟题
今日科场之病,莫甚乎拟题。且以经文言之,初场试所习本经义四道,而本
经之中,场屋可出之题不过数十。富家巨族延请名士馆于家塾,将此数十题各撰
一篇,计篇酬价,令其子弟及僮奴之俊慧者记诵熟习。入场命题,十符八九,即
以所记之文抄誊上卷,较之风檐结构,难易遇殊,《四书》亦然。发榜之後,此
曹便为贵人,年少貌美者多得馆选,天下之士靡然从风,而本经亦可以不读矣,
予闻昔年《五经》之中,惟《春秋》止记题目,然亦须兼读四传。又闻嘉靖以前,
学臣命《礼记》题,有出《丧服》以试士子之能记否者,百年以来,《丧服》等
篇皆删去不读,今则并《檀弓》不读矣。《书》则删去《五子之歌》、《汤誓》、
《盘庚》、《西伯勘黎》、《微子》、《金胺》、《顾命》、《康王之浩》、
《文侯之命》等篇不读,《诗》则删去淫风变雅不读,《易》则删去《讼》、
《否》、《剥》、《豚》、《明夷》、《睽》、《蹇》、《困》、《旅》等卦不
读,止记其可以出题之篇,及此数十题之文而已。读论惟取一篇,披庄不过盈尺。
因陋就寡,赴速邀时。成者,以一年毕之。昔人所待一年而习者,以一月毕之。
成于剿袭,得于假倩,卒而间其所未读之经,有茫然不知为何书者,故愚以为八
股之害等于焚书,而败坏人材有甚于咸阳之郊所坑者,们四百六十余人也,请更
其法,凡《四书》、《五经》之文皆问疑义,使之以一经而通之于《五经》、又
一经之中亦各有疑义,如《易》之郑、王,《诗》之毛、郑,《春秋》之三传,
以及唐宋诸儒不同之说。《四书》、《五经》皆依此发问,其对者必如朱子所云:
“通贯经文,条举众说,而断以己意。”其所出之题不限盛衰治乱,使人不得意
拟,而其文必出于场中之所作,则士之通经与否可得而知,其能文与否亦可得而
验矣。又不然,则姑用唐宋赋韵之法,犹可以杜节抄剽盗之弊。盖题可拟而韵不
可必,文之工拙犹其所自作,必不至以他人之文抄誊一过而中式者矣。其表题专
出唐宋策题,兼问古今,人自不得不读《通鉴》矣。夫举业之文,昔人所鄙斥,
而以为无益于经学者也,今犹不出于本人之手焉,何其愈下也哉!
读书不通《五经》者,必不能通一经,不当分经试士。且如唐宋之世,尚有
以《老》、《庄》诸书命题,如《卮言日出赋》,至相率扣殿槛乞示者。今不过
《五经》、益以《三礼》、《三传》,亦不过九经而已。此而不习,何名为上?
《宋史》、“冯元,授江阴尉,时诏流内铨以明经者补学官,元自荐通《五经》、
谢泌笑曰:‘古人治一经而至皓首,于尚少,能尽通邪?’对曰:‘达者一以贯
之。’更问疑义,辨析无滞。”
《石林燕语》“熙宁以前,以诗赋取士,学者无不先遍读《五经》。余见前
辈虽无科名,人亦多能杂举《五经》盖自幼学时习之,故终老不忘,自改经术,
人之教子者往往便以一经授之,他经纵读亦不能精,其教之者亦未必皆通《五经》,
故虽经书正文亦多遗误。若今人问答之间,称其人所习为‘贵经’,自称为‘敝
经’,尤可笑也。”
科场之法,欲其难不欲其易,使更其法而予之以难,则觊幸之人少。少一觊
幸之人则少一营求患得之人,而士类可渐以清。抑士子之知其难也,而攻苦之日
多,多一攻苦之人则少一群居终日言不及义之人,而士习可渐以正矣。
墨子言:“今若有一诸侯于此,为政其国家也,曰:‘凡我国能射御之士,
我将赏贵之;不能射御之士,我将罪贱之。’问于若国之士,孰喜孰惧?我以为
必能射御之士喜,不能射御之士惧。曰:“凡我国之忠信之士,我将赏贵之;不
忠信之士,我将罪贱之。’问于若国之士,孰喜孰惧?我以为忠信之士喜,不忠
信之士惧。”今若责士子以兼通《九经》,记《通鉴》历代之史,而曰:“若此
者中,不若此者黜。”我以为必好学能文之士喜,而不学无文之士惧也。然则为
不可之说以挠吾法者,皆不学无文之人也,人主可以无听也。
今日欲革科举之弊,必先示以读书学问之法,暂停考试数年而後行之,然後
可以得人。晋元帝从孔但之议,听孝廉申至七年乃试,古之人有行之者。
○题切时事
考试题目多有规切时事,亦虞帝“予违汝弼”之遗意也。《宋史•张洞传》
“试开封进士,赋题曰《孝慈则忠》。时方议濮安懿王称皇事,英宗曰:‘张洞
意讽朕。’宰相韩琦进曰:‘言之者无罪,闻之者足以戒。’上意解。”古之人
君近则尽官师之规,远则通乡校之论,此义立而争谏之途广也矣。
天启四年,应天乡试题《今夫奕之为数》一节,以魏忠贤始用事也,浙江乡
试题《君之视臣如手足,则臣视君如腹心》,以杖杀工部郎万憬也。七年江西乡
试题《皓皓乎不可尚已》,其年监生陆万龄请以忠贤建祠国学也。崇帧三年,应
天乡试题《举直错诸枉,能使枉者直》,以媚奄诸臣初定逆案也。此皆可以开帝
聪而持国是者。当时季集,而污水鹤鸣之义犹存于士大夫,可以想见先朝之遗化。
若崇祯九年应天乡试《春秋》题《宋公入曹,以曹伯阳归》,以公孙缰比陈启新,
是以曹伯阳比皇上,非所宜言,大不敬。天启七年,顺天乡试《书经》题《我二
人共贞》,以周公比魏忠贤,则又无将之渐,亦见之弹文者也。
景泰初,也先奉上皇至边,边臣不纳,虽有社稷为重之说,然当时朝论即有
以奉迎之缓为讥者。顺天乡试题《所谓平天下在治其国者》一节,盖有讽意。
○试文格式
经义之文,流俗谓之八股,盖始于成化以後,股者,对偶之名也。天顺以前,
经义之文不过敷演传注,或对或散,初无定式,其单句题亦甚少。成化二十三年,
会试《乐天者保天下》文,起讲先提三句,即讲乐天,四股;中间过接四句,复
讲保天下,四股;复收四句,再作大结。弘治九年,会试《责难于君谓之恭》文,
起讲先提三句,即讲责难于君,四股;中间过接二句,复讲谓之恭,四股;复收
二句,再作大结。每四股之中,一反一正,一虚一实,一浅一深,其两扇立格,
则每扇之中各有四股,其次第文法亦复如之。故今人相传谓之八股。若长题则不
拘此。嘉靖以後,文体日变,而问之儒生,皆不知八股之何谓矣。《孟子》曰:
“大匠诲人必以规矩。”今之为时文者,岂必裂规亻面矩矣乎?
发端二句,或三四句,谓之破题。大抵对句为多,此宋人相传之格。下申其
意,作四五句,谓之承题。然後提出夫子为何而发此言,谓之原起。至万历中,
破止二句,承止三句,不用原起。篇末敷演圣人言毕,自掳所见,或数十字,或
百余字,谓之大结。明初之制,可及本朝时事。以後功令益密,恐有藉以自炫者,
但许言前代,不及本朝。至万历中,大结止三四句。于是国家之事罔始罔终,在
位之臣畏首畏尾,其象已见于应举之文矣。
试录文字之体,首行曰“第一场”,顶格写。次行日“《四书》”,下一格。
次行题目,又下一格。《五经》及二、三场皆然,至试文则不能再下,仍提起顶
格。此题目所以下二格也。若岁考之卷,则首行日“《四书》”,顶格写,次行
题目,止下一格,经论亦然,後来学政苟且成风,士子试卷省却“《四书》”、
“《五经》”字,竟从题目写起,依大场之式概下二格。圣经反下,自作反高,
于理为不通。然日用而不知,亦已久矣。又其异者,沿此之例不论古今,诗文概
以下二格为题。万历以後,坊刻盛行,每题之文必注其人之名于下,而刻古书者
亦化而同之。如题日《周郑交质》,下二格,其行未书“左丘明”。题曰《伯夷
列传》,下二格,其行未书“司马迁”。变历代相传之古书,以肖时文之面貌,
使古人见之,当为绝倒。
○程文
自宋以来,以取中士子所作之文,谓之程文。《金史》:“承安五年,诏考
试词赋官各作程文一道,示为举人之式,试後赴省藏之。”至本朝,先亦用士子
程文刻录。後多主司所作,遂又分士子所作之文别胃之墨卷。《神宗实录》:
“万历十四年正月,礼部议:‘试录程文宜照乡试例删,原卷不宜尽掩初意。’
从之。”十五年八月,命礼部会同翰林院,取定开国至嘉靖初年中式文字一百十
余篇,刊布学宫,以为准则。”时札部尚书为沈鲤,兼官翰林学士。
文章无定格,立一格而後为文,其文不足言矣。唐之取士以赋,而赋之未流
最为冗滥。宋之取士以论策,而论策之弊亦复如之。明之取士以经义,而经义之
不成文又有甚于前代者。皆以程文格式为之,故日趋而下。晁董公孙之对,所以
独出千古者,以其无程文格式也。欲振今日之文,在毋拘之以格式,而俊异之才
出矣。
○判
举子第二场作判五条,犹用唐时铨试之遗意。至于近年,士不读律,止钞录
旧本。入场时每人止记一律,或吏或户。记得五条,场中即可互换。中式之卷大
半雷同,最为可笑。“《通典•选人条例》:“其情人暗判,人间谓之判罗,此
最无耻,请榜示以惩之。”後唐明宗天成三年,中书奏:“吏部南曹关,今年及
第进士内《三礼》刘莹等五人,所试判语皆同。勘状称:‘晚逼试期,偶拾得判
草写净,实不知判语不合一般者。’”敕:“贡院擢科,考详所业,南曹试判,
激劝为官。刘莹等既不攻文,只合直书其事,岂得相传稿草,侮渎公场。宜令所
司落下放罪。”夫以五代偏安丧乱之余,尚令科罪。今以堂堂一统作人之盛,而
士子公然互换,至一二百年,目为通弊,不行觉察。传之後代,其不为笑谈乎!
试判起于唐高宗时。初吏部选才,将亲其人,覆其吏事。始取州县案犊疑议,
试其断割,而观其能否。後日月浸久,选人猥多,案牍浅近,不足为难。乃采经
籍古义,假设甲乙,令其判断。既而来者益众,而通经正籍又不足以为问,乃征
僻书曲学隐伏之义问之,惟惧人之能知也。佳者登于科第,谓之人等;其甚拙者
谓之蓝缕,各有升降。选人有格限未至而能试文三篇,谓之宏词。试判三条,谓
之拔萃,亦日超绝。词美者得不拘限而授职。今国朝之制,以吏部选人之法而施
之贡举,欲使一经之士皆通吏事,其意甚美,又不用假设甲乙,止据律文,尤为
正大得体。但以五尺之童能强记者,旬日之力便可尽答而无难,亦何以定人才之
高下哉。盖此法止可施于选人引试俄顷之间,而不可行之通场广众竟日之久。宜
乎各记一曹,互相倒换。朝廷之制,有名行而实废者,此类是矣。必不得已而用
此制,其如《通典》所云,“问以时事疑狱,令约律文断决,不乖经义”者乎?
○回经文字体
生员冒滥之弊,至今日而极。求其省记《四书》本经全文,百中无一。更求
通晓六书,字合正体者,千中无一也。简汰之法,是亦非难,但分为二场:第一
场令暗写《四书》一千字,经一千字,脱误本文及字不遵式者贴出除名;第二场
乃考其文义,则矍相之射,仅有存者矣。或曰:此未节也,岂足为才士累?夫周
官教国子以六艺,射御之後,继以六书。而汉世试书九千字以上,乃得为史。以
周官童子之课,而责之成人;汉世椽史之长,而求之秀士。犹且不能,则退之陇
亩,其何辞之有,北齐策孝、秀于朝堂,对字有脱误者呼起立席後,书迹滥劣者
饮墨水一升,文理孟浪者夺席脱容刀,潜霸之君尚立此制,以全盛之朝,求才之
王,而不思除弊之方,课实之效,与天下因循干溷浊之中,以是为顺人情而已。
权文公有言:“常情为习所胜。避患安时,俾躬处休,以至老死,自为得计,岂
复有揣摩古今风俗,整齐教化根不•原始要终,长辔远驭者邪?”古今一揆,可
胜慨思。
○史学
唐穆宗长庆三年二月,谏议大夫殷侑言:“司马迁、班固、范晔《三史》为
书,劝善惩恶,亚于《六经》。比来史学废绝,至有身处班列,而朝廷旧章莫能
知者。”于是立《三史》科及《三传》科。《通典•举人条例》:“其史书,
《史记》为一史,《汉书》为一史,《後汉书》并刘昭所注《志》为一史,《三
国志》为一史,《晋书》为一史,李延寿《南史》为一史,《北史》为一史。习
《南史》者兼通宋、齐《志》,习《北史》者通後魏、隋书《志》自宋以往,史
书烦碎冗长,请但问政理成败所因,及其人物损益关于当代者,其徐一切不问,
国朝自高祖以下及睿宗《实录》并《贞观政要》共为一史。”今史学废绝又甚唐
时,若能依此法举之,十年之间,可得通达政体之士,未必无益于国家也。
宋孝宗淳熙十一年十月,大常博士倪思言:‘举人轻视史学。今之论史者独
取汉、唐混一之事,三国六朝五代以为非盛世而耻谈之。然其迸取之得失,守御
之当否,筹策之疏密,区处兵民之方,形势成败之迹,惮加讨究,有补国家。请
谕春宫,凡课试命题,杂出诸史,无所拘忌,考核之际,稍以论策为重,毋止以
初场定去留,”从之。
史言薛昂为大司成,寡学术,士子有用《史记》西汉语,辄黜之。在哲宗时,
尝请罢史学,哲宗斥为俗佞。吁,何近世俗佞之多乎!
●卷十七
○主员额数
生员犹曰官员,有定额谓之员。《唐书•儒学传》“国学始置生七十二员,
取三品以上子弟若孙为之;大学百四十员,取五品以上;四门学百三十员,取七
品以上。郡县三等,上郡学置生六十员,中下以十为差;上县学置生四十员,中
下亦以十为差,”此生员之名所始,而明制亦略仿之。
明初,诸生无不凛食于学。《会典》言:“洪武初,令在京府学六十人,在
外府学四十人,州学三十人,县学二十人,日给廪膳,听于民间选补,仍免其差
摇二丁。”
其後以多才之地,许令增广,亦不过三人、五人而已。踵而渐多,于是宣德
元年,定为之额如廪生之数。其後又有军民子弟俊秀待补增广之名。久之,乃号
日附学,无常额,而学校自此滥矣。异时每学生员不过数十人,故考试易精,程
课易密。而洪武二十四年七月庚子,诏岁贡生员不中,其廪食五年者罚为吏,不
及五年者遣还读书。次年复不中者,虽未及五年,亦罚为吏。二十七年十月庚辰,
诏生员食廪十年,学无成效者,罚为吏。成化初,礼部奏准,革去附学生员。己
而不果行。而教官、提调官亦各有罚。取之如彼其少,课之如此其严,岂有如後
日之滥且情者乎。个人于取进士用三场,动言遵祖制,而于此独不肯申明祖制,
举一世而为姑息之政、侥幸之人,是可叹也。
宣德三年三月戊戌,行在礼部尚书胡氵荧奉旨,令各处巡按御史同布政司、
按察司并提调官、教官,将生员公同考试,食廪膳七年以上,学无成效者,发充
吏。六年以下,追还所给凛米,黜为民。其时即已病生员之滥,而尚未有提学官
之设,是以烦特旨而会多官也。
正统元年五月壬辰,始设提调学校官,每处添按察司官一员,南北御史各一
员。修周洪谟请裁革各处提学官。天顺五年十一月庚申,复设提督学校官。其条
例曰:“生员食凛六年以上,不语文理者,悉发充吏。增广生入学六年以上,不
诸文理者,罢黜为民当差,”又曰:“生员有阙,即于本处官员军民之家选考端
重俊秀子弟补充。”今充吏之法不行,而新进附生乃有六年未满免黜之例,盖由
此而推之也。
李吉甫在中唐之世,疾吏员太广,谓由汉至隋,未有多于今者。天下常以劳
苦之人三,奉坐待衣食之人七,而今则遐陬下邑亦有生员百人,即未至扰官害民,
而已为游手之徒,足称五蠢之一矣,有国者苟知俊士之效赊,而游手之患切,其
有不亟为之所乎。
其中之劣恶者,一为诸生,即思把持上官,侵噬百姓,聚党成群;投牒呼噪。
至崇祯之末,开门迎贼者生员,缚官投伪者生员,凡于魏博之牙军、成都之突将
矣。故十六年殿试策问,有曰“秀、孝间污演池”。呜呼,养士而不精,其效乃
至于此。
景泰四年四月己酉,右少监武艮、礼部右侍郎兼左春坊左庶子邹斡等奏:
“临清县学生员伍铭等,愿纳米八百石,乞入监读书。今山东等处正缺粮储,宜
允其请。”从之。并诏各布政司及直隶府州县学,生员能出米八百石于临清、东
昌、徐州三处赈济,愿入监读书者听。此一时之秕政,遵循之二百年。
五月庚申,令生员纳米入监者,比前例减三百石。
河南开封府儒学教授黄銮奏:“纳粟拜官,皆衰世之政乃有之,未闻以纳粟
为贡士者,臣恐书之史册,将取後世作涌之讥。”部议仓廪稍实,即力停罢。
八月癸已,礼部奏:“迩因济宁、徐州饥,权宜拯济,令生员输米五百石,
入监读书。虽云权宜,实坏士习,请弛其令,庶生徒以学行相励。”从之。
正统以後,京官多为其子陈情乞恩送监读书者,此大学之始坏。
天顺五年十月,令生员纳马廿匹,补监生。
《唐书》载:尚书左丞贾至议曰:“夫先王之道消,则小人之道长,小人之
道长,则乱臣贼子生焉。臣弑其君,子弑其父,非一朝一夕之故,其所由来者渐
矣。渐者何?谓忠信之陵颓,耻尚之失所,未学之驰骋,儒道之不举,四者皆取
士之失也。近代趋仕,靡然向风。致使禄山一呼,而四海震荡;思明再乱,而十
年不复。向使礼让之教弘,仁义之道著,则忠臣孝子比屋可封,逆节不得而萌,
人心不得而摇矣。观三代之选士任贤,皆考实行,故能风化淳一,运祚长远。秦
坑儒士,二代而亡。汉兴,杂三代之政,弘四科之举,西京始振经术之学,东都
终持名节之行。至有近戚窃位,强臣擅权,弱主外立,母後专政,而社稷不陨,
终彼四百,岂非兴学行道,扇化于乡里哉。厥後文章道弊,尚于浮侈,取士异术,
苟济一时。自魏至隋四百余载,三光分景,九州阻域,窃号僭位,德义不修,是
以子孙速颠,享国咸促。国家革魏、晋、梁、隋之弊,承夏、殷、周、汉之业,
四唤既宅,九州攸同,覆焘亭育,合德天地。安有舍皇王举士之道,纵乱代取人
之术,此公卿大夫之辱也。”是则科举之弊必至于躁竞,而躁竞之归驯至于乱贼。
自唐迄今,同斯一辙。有天下者,诚思风俗为人才之本,而以教化为先,庶乎德
行修而贤才出矣。
明初,有以儒士而入科场者,谓之儒士科举。景泰间,陈循奏:“臣原籍吉
安府,自生员之外,儒士报科举者往往一县至有二三百人。”
先生《生负论》略曰:国家之所以设生员者何哉?盖以收天下之才俊子弟,
养之于库序之中,使之成德达材,明先王之道,通当世之务,出为公卿大夫与?
天子分献共治者也,必选夫《五经》兼通者而役充之,又课之以《二十一史》与
当世之务而後升之。仍分为秀才、明经二科。而养之于学者,不得过二十人之数,
无则阙之,为之师者,州县以礼聘焉,勿令部选。如此而国有实用之人,邑有通
经之士,其人材必盛于今日也。又曰:国家之所以取生员,而考之以经义、论策、
表判者,欲其明《六经》之旨,通当世之务也。今以书坊所刻之义谓之时文。舍
圣人之经典、先儒之注疏与前代之吏不读,而读其所谓时文。时文之出,每科一
变,五尺童子能诵数十篇,而小变其文,即可以取功名;而钝者至白首而不得遇。
老成之士既以有用之岁月,销磨于场屋之中;而少年捷得之者又易视天下国家之
事,以为人生之所以为功名者惟此而已。故败坏天下之人才,而至于士不成士,
官不成官,兵不成兵,将不成将。夫然役寇贱奸宄得而乘之,敌国外侮得而胜之。
苟以时文之功,用之于经史及当世之务,则必有聪明俊杰通达治体之士起于其间
矣。故曰:废天下之生凡而用世之材出也。问曰:废天下之生员则何以取士?曰:
吾所谓废生员者,非废生员也,废今日之生负也。请用辟举之法,而并存生负之
制,天下之人无问其生员与否,皆得举而荐之于朝廷,则我之所收者既已博矣。
而其廪之学者为之限额,略防唐人郡县之等:小郡十人,等而上之,大郡四十人
而止;小县三人,等而上之,大县二十人而上,约其户口之多寡,人材之高下,
而差次之,有阙则补,而罢岁贡举人之二法。其为诸生者,选其通隽,皆得就试
子礼部。而成进士者,不过授以簿尉亲民之职,而无使之骤进,以平其贪躁之情。
其设之教官,必聘其乡之贤者以为师,而无隶于仕籍。罢提学之官而领其事于郡
守。此诸生中,有荐举而入仕者,有考试而成进士者,亦或有不率而至于斥退者,
有不幸而死及衰病不能肆业愿给衣中以老者,阙至二三人,然後合其属之童生,
取其通经能文者以朴之。然则天下之生员少矣,少则人重之,而其人亦知自重。
为之师者,不烦于教。而向所谓聚徒合党以横行于国中者,将不禁而自止。若夫
温故知新,中年考校,以蕲王于成村,则当参酌乎古今之法,而兹不具论也。或
曰:天下之才日生而无穷也,使之皆壅于童生,则奈何?吾固曰:天下之人,无
问其生负与否,皆得举而荐之于朝廷,则取士之方不特诸生一途而已,夫取士以
佐人主理国家,而仅出于一涂,未有不弊者也。
○中式额数
今人论科举,多以广额为盛,不知前代乃以减数为美谈,著之于史。《旧唐
书•王丘传》“开元初,迁考功员外郎。先是,考功举人请托大行,取士颇滥,
每年至数百人。丘一切核其实材,登科者仅满百人。议者以为自则天己後,凡数
十年,无如丘者。”《严挺之传》“开元中,为考功员外郎,典举二年,人称平
允。登科者顿减二分之一。”《陆贽传》“知贡举,一岁选士才十四五。此进士
登第之数。数年之内,居台省清近者十余人。”此皆因减而精,昔人之所称善。
今人为此,不但获刻薄之名,而又坐失门生百数十人,虽至愚者不为矣。
《高错传》“为礼部侍郎,凡掌贡部三年,每岁登第者四十人。开成三年,
敕曰:‘进士每岁四十人,其数过多,则乖精选,官途填委,要窒其源,宜改每
岁限放三十人。如不登其数,亦听。’”文宗之识岂不优于宋大宗乎?
齐王融为武帝作《策秀才文》,曰:“今农战不修,文儒是竞。”宋自太宗
太平兴国二年赐进士诸科五百人,速令释褐,而二年进士至万二百六十人。淳化
二年至万七千三百人。于是一代风流无不趋于科第。叶适作《制科论》,谓士人
猥多,无甚于今世。此虽足以弘文教之盛,而士习之偷亦自此始矣。鲁哀公用庄
子之言,号于国中曰:“无其道而为其服者,其罪死。”五日而鲁国无敢儒服者。
独有一丈夫儒服而立乎公门,公召而问以国事,千转万变而不穷。庄子曰:“以
鲁国而儒者一人耳,可谓多乎?”《记》曰:“垂缕五寸,情游之士也。今将求
儒者之人,而适得情游之士。”此其说在乎楚叶公之好画龙,而不好真龙也。
永乐十年二月,会试天下举人。上谕考官杨士奇、金幼孜曰:“数科取士颇
多,不免玉石杂进,今取毋过百人。”
正统五年十二月,始增会试中式额为百五十人,应天府乡试百人,他处皆量
增之。
天顺七年,有监察御史朱贤上言,欲多收进士,以备任使。上恶其干誉,下
锦衣衙狱,降四川忠州花林水驿驿丞。
○通场下第
《册府元龟》:“唐天宝十载九月辛卯,上御勤政楼,试怀才抱器举人。丙
申、敕曰:‘朕只膺宝历,殷鉴远图,虑草泽之遗贤,降弓旌于屡辟。是以三纪
于兹,群材辐凑,或一言可纪,必适轮辕;一善可经,每加奖进。庶六合之内靡
然同风,四科之门咸能一贯。何兹意之缅邈,而增修之寂寥。今者举人深乖宿望。
朕之所问,必正经史;卿等所答,咸皆少通。朕以独鉴未周,必资佥议,爱命朝
贤三事,精加详择;咸以为阙于聚学,莫可登科。其怀材抱器举人,并放更习学。
其有不对策罗嘉茂,既是白丁,宜于剑南效力。全不答所问崔慎感、刘湾等,勒
为本郡充学生之数,勿许东西。其所举官各量贬殿,以示惩诫。”是通场皆下第
也。然玄宗不因是而废此科,且黜落之举人犹称为“卿等”,既无峻切之文,亦
不为姑息之政,斯得之矣。
○御试黜落
《宋史•仁宗纪》:“嘉二年三月,赐礼部奏名进士诸科及第出身八百七
十七人。”亲试举人免黜落始此。《治谋录》曰:“旧制,殿试皆有黜落,临时
取旨,或三人取一,或二人取一,或三人取二,故有累经省试取中而摈弃于殿试
者,自张元以积忿降元昊,为中国患,朝廷始囚其家属,未几复纵之。于是群臣
建议,归咎于殿试。嘉二年,诏进士与殿试者皆不黜落。是一畔逆之士子,为
天下後世士子无穷之利也。阮汉闻言,以张元而罢殿试之黜落,则惩黄巢之乱,
将天下士子无一不登第而後可。”
○殿举
宋初,约周显德之制,定贡举条法及殿罚之式。进士文理纰缪,殿五举。诸
科初场十否,殿五举。第二、第三场十否,殿三举。第一场至第三场九否,并殿
一举。殿举之数,朱书于试卷,送中书门下。今之科场有去取而无劝惩,故不才
之人得以旅进。而言此者,世必以为刻薄矣。
《英宗实录》:“宣德十年九月,今天下岁贡生员从行在翰林院考试中式者,
送南北国子监读书;不中者,发原籍住廪肄业,以待复试;再不中者,发充吏。
提调教官如例责状。”今岁贡廷试亦无黜落,设科取士,大抵为恩泽之涂矣。
○进士得人
《唐书•选举志》“众科之目,进士尤为贵,其得人亦最为盛焉。文宗好学
嗜古,郑覃以经术位宰相,深嫉进士浮薄,屡请罢之。武宗即位,宰相李德裕尤
恶进士,谓朝廷选官,须公卿子弟为之。何者?少习其业,自熟朝廷事,台阁之
仪,不教而自成。寒士纵有出人之才,固不能闲习也。德裕之论偏异盖如此。然
进士科当唐之晚节尤为浮薄,世所共患也。
《金史》言:“取士之法,其来不一。至于唐宋,进士盛焉,当时士君子之
进不由是涂,则自以为慊。此由时君之好尚,故人心之趋向然也。”
宋马永卿言:“本朝取士之路多矣,得人之盛无如进士,至有一榜得宰相数
人者,其间名臣不可胜数,此进士得人之明效也。或曰不然,以本朝崇尚进士,
故天下英才皆人此科。若云非此科不得人,则失之矣,唐开元以前,未尝尚进士
科,故天下名士杂出他涂,开元以後,始尊崇之,故当时名士中此科者十常七八,
以此卜之,可以见矣。”
余姚黄宗羲作《明夷待访录》,其《取士篇》曰:“古之取士也宽,其用士
也严;今之取士也严,其用士也宽。古者乡举里选,士之有贤能者不患于不知,
降而唐宋,其科目不一,士不得与于此,尚可转而从事于彼,是其取之之宽也,
《王制》:‘命乡论秀士,升之司徒,日选士;司徒论选士之秀者升之学,日俊
士。’‘大乐正论造士之秀者升之司马,曰进士。司马论迸士之贤者,以告于王,
而定其论,论定然後官之,任官然後爵之,位定然後禄之。”唐之士及第者未便
解褐人仕,史部又复试之。宋虽登第人仕,然亦止簿、尉、令,录榜首才得丞、
判,是其用之之严也。宽于取则无遗才,严于用则无幸进。今也不然,其取士止
有科举一涂,虽使豪杰之士若屈原、董仲舒、司马相如,杨雄之徒,舍是亦无由
而进,取之不谓严乎哉?一日苟得,上之列于侍从,下亦置之郡县,即其黜落而
为乡贡者,终身不复取解,授之以官,用之又何其宽也。严于取,则豪杰之老死
丘壑者多矣;宽于用,此在位者多不得其人也。流俗之人徒见二百年以来之功名
气节一二出于其中,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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