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知錄 by Yanwu Gu
Part 3
11257 words | Chapter 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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州郡辟士之权浸移于朝廷,以故外吏不得精核由此起也。”故刘炫对牛弘,以为
大小之官悉由吏部,此政之所以日繁。而沈既流之议,欲令六品以下及僚佐之属
许州府辟用。后之人见《周礼》一书设官之多,职事之密,以为周之所以致治者
如此;而不知“宅乃事,宅乃牧、宅乃准”之外,文王罔敢知也。然则周之制虽
详,而意犹不异于唐、虞矣。求治之君,其可以天子而预铨曹之事哉。
○司空
司空,孔传谓“主国空土以居民”,未必然。颜师古曰:“空,穴也。古人
穴居,主穿土为穴以居人也。”《易传》云:“上古穴居而野处。”《诗》云:
“古公父,陶复陶穴,未有家室。”今河东之人尚多人穴居者。洪水之后,莫
包于奠民居,故伯禹作司空,为九官之首。
○顾命
读《顾命》之篇,见成王初丧之际,康王与其群臣皆吉妥,而无哀痛之辞。
以召公、毕公之贤,反不及子产、叔向,诚为可疑,再四读之,知其中有脱简。
而“狄设黼、缀衣”以下,即当属之《康王之诰》。自此以上,记成王顾命、
登遐之事;自此以下,记明年正月上日,康王即位,朝诸侯之事也。古之人君于
即位之礼重矣入即位于庙,受命于先王,祭毕而朝群臣,群臣布币而见,然后成
之为君。《春秋》之于鲁公,即位则书,不即位则不书,盖有遭时之变,而不行
此礼,如庄、闵、僖三公者矣。康王当太平之时,为继体之主,而史录其仪文、
训告,以为一代之大法,此《书》之所以传也。《记》曰“未没丧,不称君”,
而今书曰“王麻冕黼裳”,是逾年之君也;又曰“周卒哭而”,而今曰“诸侯
出庙门俟”,是已之后也。《传》言“天子七月而葬,同轨毕至”,而今“太
保率西方诸侯”,“毕公率东方诸侯”,是七月之余也。因其中有脱简,而后之
说《书》者并以系之“越七日,癸酉”之下,所以生后儒之论。而不思初崩七日
之间,诸侯何由而毕至乎?或曰:易吉可乎?曰:此周公所制之礼也,以宗庙为
重,而不敢凶服以接乎神,释三年之丧,以尽斯须之敬,此义之所在,而天子之
守与士庶不同者也。《商书》有之矣:“惟元祀十有二月,乙丑,伊尹祠于先王,
奉嗣王祗见厥祖。”岂以丧服而入庙哉!
传之世,天下可以无君,故尧崩三年之丧毕,舜避尧之子于南河之南。传子
之世,天下不可无君,故“惟元祀十有二月乙丑,伊尹祠于先王,奉嗣王祗见厥
祖”。
自“狄设黼、缀衣”以下,皆陈之朝者也。设四席者,朝群臣,听政事,
养国老,燕亲属,皆新天子之所有事,而非事亡之说也。自“王麻冕,黼裳”以
下,皆庙中之事也。自“王出,在应门之内”以下,则康王临朝之事也。
周之末世,固有不待葬而先见庙者矣。《左传•昭二十二年》:“夏四月乙
丑,王崩于荣氏。五月庚辰,见王。六月丁巳,葬景王。”其曰“见王”者,
见王子猛盱先王之庙也。不待期而见王猛,不待斯而葬景王,则以子朝之争国也;
然不言“即位”,但曰“见王”而已。孰谓成、康无事之时而行此变礼也?
《书》之脱简多矣。如《武成》之篇,蔡氏以为尚有阙文。《洛诰》“戊辰,
王在新邑”,则王之至洛可知,乃二公至洛并详其月日,而王不书。金氏以为其
间必有阙文,盖伏生老而忘之耳。然则《顾命》之脱简又何疑哉。宾牟贾言:
“若非有司失其传,则武王之志荒矣。”余于《顾命》敢引之,以断千载之矣。
○矫虔
《说文》:“矫,从矢,揉箭也。”故有用力之义。《汉书•孝武纪》注引
韦昭曰:“称诈为矫,强取为虔。”《周语》注:“以诈用法曰矫。”
○罔中于信以覆诅盟
国乱无政,小民有情而不得申,有冤而不见理,于是不得不诉之于神,而诅
盟之事起矣。苏公遇暴公之谮,则“出此三物,以诅尔斯”;屈原遭子兰之谗,
则“告五帝以折中命”;咎繇而听直至于里巷之人,亦莫不然,而鬼神之往来于
人间者,亦或著其灵爽,于是赏罚之柄乃移之冥漠之中,而蚩蚩之氓其畏王铁常
不如其畏鬼责矣。乃世之君子犹有所取焉,以辅王政之穷。今日所传地狱之说,
感应之书,皆苗民诅盟之余习也。“明明常,鳃寡无盖”,则王政行于上,而
人自不复有求于神。故曰:“有道之世,其鬼不神。”所谓绝地天通者,如此而
已矣。
○文侯之命
《竹书纪年》:幽王三年,嬖褒姒。五年,王世子宜臼出奔申。八年,王立
褒姒之子伯盘为太子。九年,申侯聘西戎及曾阝。十年,王师伐申。十一年,申
人、曾阝人及犬戎入宗周,弑王及王子伯盘。申侯、鲁侯、许男、闻子立宜臼于
申,虢公翰立王子余臣于携,周二王并立。平王元年,王东徙雒邑。晋侯会卫侯、
郑伯、秦伯,以师从王入于成周。二十一年,晋文侯杀王子余臣于携。然则《文
侯之命》,报其立己之功,而望之以杀携王之效也。郑公子兰之从晋文公而东也,
请无与围郑,晋人许之。今平王既立于申,自申迁于雒邑,而复使周人为之戍申,
则申侯之伐,幽王之弑,不可谓非出于平王之志者矣。当日诸侯但知其冢嗣为当
立,而不察其与闻乎弑为可诛。虢公之立王子余臣,或有见乎此也。自文侯用师,
替携王以除其逼,而平王之位定矣。后之人徒以成败论,而不察其故,遂谓平王
能继文武之绪,而惜其弃岐、丰七百里之地,岂为能得当日之情者哉!孔子生于
二百年以后,盖有所不忍言,而录《文侯之命》于《书》,录《扬之水》之篇于
《诗》,其旨微矣。《传》言“平王东迁”,盖周之臣子美其名尔,综其实不然。
凡言迁者,自彼而之此之辞,盘庚迁于殷是也。幽王亡宗庙社稷,以及典章文物
荡然皆尽,镐京之地已为西戎所有。平王乃自申东保于雒,天子之国与诸侯无异,
而又有携王与之颉顽,并为人主者二十年,其得存周之祀幸矣,而望其中兴哉!
○秦誓
有秦誓,故列《秦誓》;有秦诗,故录《秦诗》。述而不作也。谓夫子逆知
天下之将并于秦而存之者,小之乎,知圣人矣。秦穆公之盛,仅霸西戎,未尝为
中国盟主,无论齐桓、晋文,即亦不敢望楚之灵王、吴之夫差,合诸侯而制天下
之柄。秦秋以后,秦盖中衰。吴渊颍曰:“秦之兴,始于孝公之用商鞅,成于惠
王之取巴蜀,蚕食六国,并吞二周。”战国之秦也,非春秋之秦也,其去夫子之
卒也久矣,夫子恶知周之必并于秦哉!若所云“后世男子,自称秦始皇,入我房,
颠倒我衣裳,至沙丘而亡”者,近于图澄、宝志之流,非所以言孔子矣。
《甘誓》,天子之事也;《胤征》,诸侯之事也。并存之,见诸侯之事可以
继天子也。《费誓》、《秦誓》之存犹是也。
○古文尚书
汉时《尚书》,今文与古文为二,而古文又自有二。《汉书•艺文志》曰:
“《尚书》古文经四十六卷,为五十七篇。”师古曰:“孔安国《书序》云:凡
五十九篇,为四十六卷。承诏作《传》,引《序》各冠其篇,首定五十八篇。郑
玄《序赞》云后又亡其一篇,故五十七。”又曰:“经二十九卷,大、小夏侯二
家,欧阳经三十二卷。”师古曰:“此二十九卷,伏生传授者。”此今文与古文
为二也。又曰:“《古文尚书》者,出孔子壁中。武帝末,鲁共王坏孔子宅,欲
以广其宫,而得《古文尚书》及《礼记》、《论语》、《孝经》,凡数十篇,皆
古字也。共王往入其宅,闻鼓琴瑟、钟磬之音,于是惧,乃止不坏。孔安国者,
孔子后也,悉得其书,以考二十九篇,得多十六篇。安国献之,遭巫蛊事,未列
于学官。刘向以中古文校欧阳、大小夏侯三家经文,《酒诰》脱简一,《召诰》
脱简二。率简二十五字者,脱亦二十五字;简二十二字者,脱亦二十二字。文字
异者七百有余,脱字数十。”《儒林传》曰:“孔氏有古文《尚书》,孔安国以
今文字读之,因以起其家。逸《书》得十余篇,盖《尚书》兹多于是矣。遭巫蛊,
未立于学官。”安国为谏大夫,授都尉朝,都尉朝授胶东庸生,庸生授清河胡常
少子,又传《左氏》。常授徐敖,又传《毛诗》。授王璜、平陵涂恽子真,子真
授河南桑钦君长。“王莽时,诸学皆立。刘歆为国师,璜、恽等皆贵显。”又曰:
“世所传百两篇者出东菜张霸,分析合二十九篇,以为数十。又采《左氏传》、
《书序》为作首尾,凡百二篇,篇或数简,文意浅陋。成帝时,求其古文者,霸
以能为百两,徵以中书校之,非是。”此又孔氏古文与张霸之书为二也。《后汉
书•儒林传》曰:“孔僖,鲁国鲁人也。自安国以下,世传《古文尚书》。”又
曰:“扶风杜林,传《古文尚书》。林同郡贾逵为之作训,马融作传,郑玄注解,
由是《古文尚书》遂显于世。”又曰:“建初中,诏高才生受《古文尚书》、
《毛诗》、《谷梁、左氏〈春秋〉》,虽不立学官,然皆擢高第,为讲郎,给事
近署。”然则孔僖所受之安国者,竟无其传,而杜林、贾逵、马融、郑玄则不见
安国之传,而为之作训、作传、作注解,此则孔、郑之学又当为二,而无可考矣。
《刘陶传》曰:“陶明《尚书》、《春秋》,为之训诂,推三家《尚书》及古文,
是正文字三百余事,名曰《中文尚书》。”汉末之乱,无传。若马融注《古文尚
书》十卷、郑玄注《古文尚书》九卷则见于《旧唐书•艺文志》。开元之时,尚
有其书,而未尝亡也。按陆氏《释文》言马、郑所注二十九篇,则亦不过伏生所
传之二十八,而《泰誓》别得之民间,合之为二十九,且非今之《泰誓》。其所
谓得多十六篇者,不与其间也。《书•经籍志》曰:马融、郑玄所传,惟二十九
篇,又杂以今文,非孔子旧书,自余绝无所师说。晋世秘府所存,有《古文尚书》
经文,今无有传者。及永嘉之乱,欧阳、大小夏侯《尚书》并亡。至东晋,豫章
内史梅赜始得安国之传,增多二十五篇,以合于伏生之二十八篇,而去其伪《泰
誓》,又分《舜典》、《益稷》、《盘庚》中下、《康王之诰》各自为篇,则为
今之五十八篇矣。其《舜典》亡阙,取王肃本“慎徽以下之传续之。齐明帝建武
四年,有姚方兴者,于大航头得本,有“曰若稽古帝舜”以下二十八字,献之朝,
议咸以为非。及江陵板荡,其文北入中原,学者异之,刘炫遂以列诸本第。然则
今之《尚书》,其今文、古文皆有之,三十三篇固杂取伏生、安国之文,而二十
五篇之出于梅赜,《舜典》二十八字之出于姚方兴,又合而一之。《孟子》曰:
“尽信书则不如无书。”于今日而益验之矣。
窃疑古时有《尧典》无《舜典》,有《夏书》无《虞书》,而《尧典》亦
《夏书》也。《孟子》引“二十有八载,放勋乃殂落”,而谓之《尧典》,则
《序》之别为《舜典》者非矣。《左氏传•庄公八年》引“皋陶迈种德”,《僖
公二十四年》引“地平天成”,《二十七年》引“赋纳以言”,《文公七年》引
“戒之用休”,《襄公五年》引“成允成功”,《二十一年》、《二十三年》两
引“念兹在兹”,《二十六》引“与其杀不辜,宁失不经”,《哀公六年》引
“允出兹在兹”,《十八年》引“官占惟先蔽志”,《国语》周内史过引“众非
元后,何戴?后非众,罔与守邦?”而皆谓之《夏书》,则后之目为《虞书》者
赘矣。何则?记此书者必出于夏之史臣,虽传之自唐,而润色成文不无待于后人
者,故篇首言“曰若稽古”,以古为言,明非当日之记也。世更三圣,事同一家。
以夏之臣追记二帝之事,不谓之《夏书》而何?夫惟以夏之臣而追记二帝之事,
则言尧可以见舜,不若后人之史,每帝立一本纪,而后为全书也。
帝曰:“来,禹,汝亦昌言。”承上文皋陶所陈,一时之言也。“王出在应
门之内”,承上文”诸侯出庙门俟”,一时之事也。《序》分为两篇者,妄也。
○书序
益都孙宝侗仲愚谓:“《书序》为后人伪作,逸《书》之名亦多不典。至如
《左氏传•定四年》祝佗告苌弘,其言鲁也,曰:‘命以《伯禽》,而封于少
之虚。’其言卫也,曰:‘命以《康诰》,而封于殷虚。’其言晋也,曰:‘命
以《唐诰》,而封于夏虚。’是则《伯禽之命》、《康诰》、《康诰》,《周书》
之三篇,而孔子所必录也。今独《康诰》存,而二书亡。为《书序》者,不知其
篇名,而不列于百篇之内,疏漏显然。是则不但《书序》可疑,并百篇之名亦未
可信矣。”其解“命以伯禽”为书名《伯禽之命》,尤为切当,今录其说。
《正义》曰:“《尚书》遭秦而亡。汉初,不知篇数。武帝时,有大常蓼侯
孔臧者,安国之从兄也。与安国书云:‘时人惟闻《尚书》二十八篇,取象二十
八宿,谓为信然,不知其有百篇也。’”今考传记引《书》,并无《序》所亡。
四十二篇之文,则此篇名亦未可尽信也。
○丰熙伪《尚书》
《五经》得于秦火之余,其中固不能无错误。学者不幸,而生乎二千余载之
后,信古而阙疑,乃其分也。近世之说经者,莫病乎好异,以其说之异于人而不
足以取信,于是舍本经之训诂,而求之诸子百家之书;犹未足也,则舍近代之文,
而求之远古;又不足,则舍中国之文,而求这四海之外。如丰熙之古书《世本》,
尤可怪焉。曰:“箕子朝鲜本者。箕子封于朝鲜,传《书》古文,自《帝典》至
《微子》止。后附《洪范》一篇。”“徐市倭国本者。徐氏为秦博士,因李斯坑
杀儒生,托言入海求仙,尽载古书至岛上,立倭国,即今日本是也。二国所译书,
其曾大父河南布政使庆录得之,以藏于家。”按宋欧阳永叔《日本刀歌》:“徐
福行时书未焚,《逸书》百篇今尚存。”盖昔时已有是说,而叶少蕴固已疑之。
夫诗人寄兴之辞,岂必真有其事哉?日本之职贡于唐,久矣。自唐及宋,历代求
书之诏不能得,而二千载之后庆乃得之,其得之又不以献之朝廷而藏之家,何也?
至曰“箕子传《书》古文自《帝典》至《微子》”,则不应别无一篇逸书,而一
一尽同于伏生、孔安国之所传。其曰“后附《洪范》一篇”者,盖徒见《左氏传》
三引《洪范》,皆谓之《商书》。而不知“王”者,周人之称;“十有三”者,
周史之记,不得为商人之书也。《禹贡》以“道山道水”移于“九州”之前,此
不知古人先经后纬之义也。《五子之歌》”为人上者,奈何不敬”?以其不叶而
改之曰“可不敬乎”?谓本之鸿都石经。据《正义》言,蔡邕所书石经《尚书》
止今文三十四篇,无《五子之歌》,熙又何以不考而妄言之也!夫天子失官,学
在四裔,使果有残编断简,可以裨经文而助圣道,固君子之所求之,而惟恐不得
者也。若乃无益于经,而徒为异以惑人,则其于学也,亦谓之异端已。愚因叹夫
昔之君子,遵守经文,虽章句先后之间犹不敢辄改,故元行冲奉明皇之旨,用魏
微所注《类礼》,撰为疏义,成书,上进,而为张说所驳,谓章句隔绝,有乖旧
本,竟不得立于学官。夫《礼记》,二戴所录,非夫子所删,况其篇目之次,元
无深义,而魏徵所注则又本之孙炎。以累代名儒之作,申之以诏旨,而不能夺经
生之所守,盖唐人之于经传其严也如此。故啖助之于《春秋》,卓越三家,多有
独得,而史氏犹讥其不本所承,自用名学,谓后生诡辩,为助所阶。乃近代之人,
其于读经卤莽灭裂,不及昔人远甚,又无先儒为之据依,而师心妄作,刊传记未
已也,进而议圣经矣;更章句未已也,进而改文字矣。此陆游所致慨于宋人,而
今且弥甚。徐防有言:“今不依章句,妄生穿凿,以遵师为非义,意说为得理,
轻侮道术,浸以成俗,呜呼!此学者所宜深戒。”若丰熙之徒,又不足论也。汉
东莱张霸伪造《尚书》百二篇,以中书校之,非是。霸辞受父,父有弟子尉氏樊
并,诏存其收。后樊并谋反,乃黜其书。而伪《逸书•嘉禾篇》有“周公奉鬯,
立于阼阶,廷登赞曰:假王莅政”之语,莽遂诊之,以称居摄。是知惑世诬民,
乃犯上作乱之渐,《大学》之教禁于未发者,其必先之矣。
●卷三
○诗有入乐不入乐之分
《鼓钟》之诗曰:“以雅以南。”子曰:“雅、颂各得其所。”夫二南也,
豳之《七月》也,小雅正十六篇,大雅正十八篇,颂也,诗之入乐者也。邶以下
十二国之附于二南之后,而谓之风;《鸱》以下六篇之附于豳,而亦谓之豳;
《六月》以下五十八篇之附于小雅,《民劳》以下十三篇之附于大雅,而谓之变
雅:《诗》入乐者也。《乐记》:“子夏对魏文侯曰:‘云者,郑音好滥淫志,
宋音燕女溺志,卫音趋数烦志,齐音敖辟乔志:此四者,皆淫于色而害于德,是
以祭祀弗用也。’”朱子曰:“二南正风,房中之乐也,乡乐也。二雅之正雅,
朝廷之乐也。商、周之颂,宗庙之乐也。至变雅则衰,周卿士之作,以言时政之
得失。而邶、庸阝以下,则太师所陈,以观民风者耳,非宗庙、燕享之所用也。”
但据程大昌之辩,则二南自谓之南,而别立正风之目者非。
○四诗
周南、召南,南也,非风也。豳谓之豳诗,亦谓之雅,亦谓之颂,而非风也。
南、豳、雅、颂为四诗,而列国之风附焉,此诗之本序也。
○孔子删诗
孔子删诗,所以存列国之风也,有善有不善,兼而存之。犹古之太师陈诗,
以观民风;而季札听之,以知其国之兴衰。正以二者之并陈,故可以观,可以听。
世非二帝,时非上古,固不能使四方之风有贞而无淫,有治而无乱也。文王之化
被于南国,而北鄙杀伐之声,文王不能化也。使其诗尚存,而入夫子之删,必将
存南音以系文王之风,存北音以系纣之风,而不容于没一也。是以《桑中》之篇,
《溱洧》之作,夫子不删,志淫风也。《叔于田》为誉段之辞,《扬之水》、
《椒聊》为从沃之语,夫子不删,著乱本了民。淫奔之诗录之,不一而止者,所
以志其风之甚也。一国皆淫,而中有不变者焉,则亟录之,《将仲子》畏人言也,
《女曰鸡鸣》相警以勤生也,《出其东门》不慕乎色也,《衡门》不愿外也,选
其辞,比其音,去其烦且滥者,此夫子之所谓删也。后之拘儒不达旨,乃谓淫奔
之作,不当录于圣人之经。是何异唐太子弘谓商臣弑君,不当载于《春秋》之策
乎?真希元《文章正宗》,其所选诗一扫千古之陋,归之正旨。然病其以理为宗,
不得诗人之趣。且如《古诗十九首》,虽非一人之作,而汉代之风略具乎此。今
以希元之所删者读之,“不如饮美酒,被服纨与素”,何以异乎《唐诗•山有枢》
之篇;“良人惟古欢,枉驾惠前绥”,盖亦邶诗“雄雉于飞”之义;“牵牛织女”
意仿《大东》,“兔丝女萝”情同《车牵》。十九作中无甚优劣,必以坊淫正俗
之旨严为绳削,虽矫昭明之枉,恐失国风之义。六代浮华,固当芟落,使徐、庾
不得为人,陈、隋不得为代,无乃太甚?岂非执理之过乎!
○何彼农矣
《山堂考索》载林氏曰:“二南之诗虽大概美诗,亦有刺诗,不徒西周之诗,
而东周亦与焉,据《何彼农矣》之诗可知矣。其曰‘平王之孙,齐侯之子’,考
《春秋•庄公元年》书王姬归于齐,此乃桓王女平王下嫁于齐襄公,非平王孙、
齐侯子而何?说者必欲以为西周之诗,于时未有平王,乃以‘平’为平正之王,
‘齐’为齐一之侯,与书言‘宁王’同义,此妄也。据诗人欲言其人之子孙,则
必直言之,如称卫庄姜,则曰‘齐侯之子。卫侯之妻,东宫之妹,邢侯之姨’。
美韩侯取妻,则曰‘汾王之甥,蹶父之子’。又何疑乎?且其诗,刺诗也,以王
姬徒有容色之盛,而无肃之德,何以使人化之?故曰‘何彼农矣,唐棣之华。
曷不肃,王姬之车’。诗人若曰言其容色固如唐棣矣,然王姬之车胡不肃乎?
是讥之也。”按此说桓王女、平王孙则是,其曰刺诗,于义未允。盖诗自邶、庸阝
以讫于桧、曹,皆太师之所陈者也。其中有美有刺,若二南之诗则用之为燕乐,
用之为乡乐,用之为射乐,用之为房中乐,而《鼓钟》之卒章所谓“以雅以南”,
《春秋传》所谓“象南”,《文王世子》所谓“胥鼓南”者也,安得有刺?此
必东周之后,其诗可以存二南之遗音,而圣人附之于篇者也。且自平王之东,周
德日以衰矣。麦禾之取,葛之战,几无以令于兄弟之国。且庄王之世,鲁、卫、
晋、郑日以多故,于是王姬下嫁,以树援于强大之齐,寻盟府之坠言,继昏姻之
夙好。且其下嫁之时犹能修周之旧典,而容色之盛、礼节之备有可取焉。圣人安
得不录之,以示兴周道于东方之意乎?盖东周以后之诗得附二南者,惟此一篇而
已。后之儒者乃疑之,而为是纷纷之说,是乌知圣人之意哉。或曰:诗之所言,
但称其容色,何也?曰:古者妇有四德,而容其一也。言其容则德可知矣。故
《硕人》之诗美其君夫人者,至无所不极其形容。而《野麇》之贞亦云:“有女
如玉。”即唐人为妃主碑文,亦多有誉其姿色者。岂若宋代以下之人,以此为讳,
而不道乎。夫妇人伦之本,昏姻王道之大,下嫁于齐,甥舅之国,太公之后,先
王以周礼治诸侯之本也。诗之得附于南者以此。舍是则东周以后事无可称,而民
间之谣刺皆属之王风矣。况二南之与民风其来自别,宣王之世未尝无雅,则平王
以下岂遂无南?或者此诗之旧附于南,而夫子不删,要亦不异乎向者之说也。
《何彼农矣》以庄王之事而附于召南,其与《文侯之命》以平王之事而附于
《书》一也。
○邶庸阝卫
邶、庸阝、卫本三监之地,自康叔之封未久而统于卫矣。采诗者犹存其旧名,
谓之邶、庸阝、卫。
邶庸阝卫者,总名也。不当分某篇为邶,某篇为庸阝篇为卫。分而为三者,
汉儒之误。以此诗之简独多,故分三名,以各冠之,而非夫子之旧也。考之《左
氏传•襄公二十九年》:“季礼观乐于鲁,为之歌邶庸阝卫,曰:“美哉,渊乎!
忧而不困者也。吾闻卫康叔、武公之德如是,是其卫风乎?”而《襄公三十一年》
北宫文子之言引《卫诗》曰:“威仪棣棣,不曰邶庸阝卫,专言之则曰卫,一也。
犹之言殷商,言荆楚云尔。意者西周之时,故有邶庸阝之诗,及幽王之亡而轶之,
而大师之职犹不敢废其名乎?然名虽旧而辞则今矣。
邶、庸阝之亡久矣,故大师但有其名。而三国同风,无非卫人之作。桧之亡
未久,而诗尚存,故别于郑,而各自为风。匪风之篇,其西周未亡之日乎?
邶、庸阝、卫,三国也,非三监也。殷之时,邦畿千里,周则分之为三国,
今其相距不过百余里,如《地理志》所言,于百里之间而立此三监,又并武庚而
为一监,皆非也。宋陈傅良以为自荆以南,蔡叔监之,管叔河南,霍叔河北。蔡,
故蔡国。管则管城。霍所谓霍太山也。其地绵广,不得为邶、庸阝、卫也。
○黎许二国
许无风,而《载驰》之诗录于庸阝。黎无风,而《式微》、《旄丘》之诗录
于邶。圣人阐幽这旨,兴灭之心也。
○诸姑伯姊
《泉水》之诗,其曰“诸姬”,犹《硕人》之“庶姜”。古之来媵而为侄娣
者,必皆同姓之国。其年之长幼,序之昭穆,则不可知也,故有诸姑伯姊之称,
犹《礼》之言伯父、伯兄也。贵为小君,而能谦以下其众妾,此所谓“其君这袂
不如其娣”者矣。
○王事
“王事适我,政事一埤益我。”凡交于大国,朝聘会盟征伐之事,谓之王事。
其国之事,谓之政事。
○朝齐于西
“朝齐于西,崇朝其雨。”朱子引《周礼》十晖注,以齐为虹是也。谓
不终朝而雨止则未然。谚曰:“东虹晴,西虹雨。”盖虹霓杂乱之交,无论雨晴,
而皆非天地之正气。楚襄王登云梦之台,望高唐之观,所谓朝云者也。
○王
邶、庸阝、卫、王,列国之名,其始于成康之世乎?惟周王抚万邦,巡侯甸,
而大师陈诗以观民风。其采于商之故都者,则系之邶、庸阝、卫;其采于东都者,
则系之王;其采于列国者,则各系之其国。至骊山之祸,先王之诗率已阙轶,而
孔子所录者皆平王以后之诗,此变风之所由名也。诗虽变,而大师之本名则不敢
变,此十二国之所以犹存其旧也。先儒谓王之名不当侪于列国,而为之说曰:
“列《黍离》于国风,齐王德于邦君。
自幽王以上,大师所陈之诗亡矣。春秋时,君卿大夫之赋诗无及之者,此孔
子之所不得见也,是故诗无正风。
二南也,豳也,小大雅也,皆西周之诗也,至于幽王而止。其余十二国风,
则东周之诗也。王者之迹熄而诗亡,西周之诗亡也,诗亡而列国之事迹不可得而
见,于是晋之《乘》、楚之《杌》、鲁之《春秋》出焉,是之谓诗亡然后《春
秋》作也。周颂,西周之诗也。鲁颂、东周之诗也。成康之世,鲁岂无诗?而今
迹已亡矣。故曰诗亡,列国之诗亡也。其作于天子之邦者,以雅以南,以豳以颂,
则固未尝亡也。
○日之夕矣
“鸡栖于埘,日之夕矣,羊牛下来。”君子当归之时也。至是而不归,如之
何勿思也?
“君子以向晦入宴息,日之夕矣而不来,则其妇思之矣。朝出而晚归,则其
母望之矣。”夜居于外,则其友吊之矣。”于文“日夕为退”。是以樽无卜夜
之宾,衢路有宵行之禁。故曰:“见星而行者,惟罪人与奔父母之丧者乎?”至
于酒德衰而酣身长夜,官邪作而昏夜乞哀,天地之气乖而晦明之节乱矣。
○大车
“岂不尔思,畏子不敢”,民免而无耻也。“虽速我讼,亦不女从”,有耻
且格也。
○郑
自邶至曹,皆周初大师这次序。先邶、庸阝、卫,殷之故都也。次之以王,
周东都也。何以知其为周初之次序?邶、庸阝也,晋而谓之唐也,皆西周之旧也。
惟郑乃宣王所封,中兴之后始立其名于大师。而列于诸国之先者,郑亦王畿之内
也,故次于王也。桓公之时,其诗不存,故首《缁衣》也。
○楚吴诸国无诗
吴、楚之无诗,以其僭王而删之与?非也,太师之本无也。楚之先熊绎辟在
荆山,筚路蓝缕,以处草莽,惟是桃弧棘矢,以共御王事,而周无分器。岐阳之
盟,楚为荆蛮,置茅,设望表,与鲜牟守燎而不与盟。是亦无诗之可采矣。况
于吴自寿梦以前,未通中国者乎?滕、薛之无诗,微也。若乃虢、郐皆为郑灭,
而虢独无诗;陈、蔡皆列《春秋》之会盟,而蔡独无诗,有司失其传尔。
○豳
自周南至豳,统谓之国风。此先儒之误,程泰之辨之详矣。豳诗不属于国风,
周世之国无豳。此非太师所采,周公追王业之始,作为《七月》之诗,兼雅颂之
声,而用之祈报之事。《周礼•章》:“逆暑迎寒,则歙豳诗;祈年于田祖,
则歙豳雅;祭蜡则歙豳颂。”雪山王氏曰:“此一诗而三用也。”《鸱》以下
或周公之作,或为周公而作,则绵附于豳焉。虽不以合乐,然与二南同为有周盛
时之诗,非东周以后列国之风也,故他无可附。
○言私其 豕从
“雨我公田,遂及我私,”先公而后私也。“言私其豕从,献豕开于公,”
先私而后公也。自天下为家,各亲其亲,各子其子,而人之有私,固情之所不能
免矣。故先王弗为之禁;非惟弗禁,且从而恤之。建国亲侯,胙土命氏,画井分
田,合天下之私以成天下之公,此所以为王政也。至于当官之训则曰以公灭私,
然而禄足以代其耕,田足以供其祭,使之无将母之嗟,室人之谪,又所以恤其私
也。此义不明久矣。世之君子必曰:有公而无私,此后代之美言,非先王之至训
也。
○承筐是将
君子不亲货贿,“束帛戋戋,实诸筐篚”。非惟尽饰之道,亦所以远财而养
耻也。万历以后,士大夫交际多用白金,乃犹封诸书册之间,进自阍人之手。今
则亲呈坐上,径出怀中,交收不假他人,茶话无非此物,衣冠而为囊橐之寄,朝
列而有市井之容。若乃拾遗金而对管宁,倚被囊而酬温峤,曾无愧色,了不关情,
固其宜也。然则先王制为筐篚之文者,岂非禁于未然之前,而示人以远财之义者
乎?以此坊民,民犹轻礼而重货。
○罄无不宜
“罄无不宜”,宜室家,宜兄弟,宜子孙,宜民人也。“吉蠲为饣喜,是用
孝享,礻龠祠尝,于公先王”,得万国之欢心,以事其先王也。
○民之质矣日用饮食
“民之质矣,日用饮食。”夫使机智日生,而奸伪萌起,上下且不相安,神
奚自而降福乎?有起信险肤之族,则高后崇降弗祥;有张为幻之民,则嗣王罔
或克寿。是故有道之世,人醇工庞,商朴女童,上下皆有嘉德,而至治馨香感于
神明矣。然则祈天永命之实,必在于观民。而斫雕为朴,其道何由?则必以厚生
为本。
群黎,庶人也。百姓,百官也。民之质矣,兼百官与庶人而言,犹曰“人之
生也直”也。
○小人所腓
“小人所腓。”古制一车甲士三人,步卒七十二人,炊家子十人,固守衣装
五人,厩养五人,樵汲五人。随车而动,如足之腓也。步乘相资,短长相卫,行
止相扶,此所以为节制之师也。葛之战,郑原繁、高渠弥以中军奉公,为鱼丽
之陈,先偏后伍,伍乘弥缝,卒不随车,遇阙即补,斯已异矣。大卤之师,魏舒
请毁车以为行,五乘为三伍。为五陈以相离,两于前,伍于后,专为右角,参为
左角,偏为前拒。专任步卒,以取捷速,然亦必山林险阻之地,而后可用也。步
不当骑,于是赵武灵王为变服骑射之令,而后世因之。所以取胜于敌者、益轻益
速,而一败涂地,亦无以自保,然后知车战之为谋远矣。
终春秋二百四十二年,车战之时,未有斩首至于累万者。车战废而首功兴矣。
先王之用兵,服之而已,不期于多杀也。杀人之中又有礼焉,以此毒天下而民从
之,不亦宜乎。
宋沈括对神宗言:“车战之利见于历世。然古人所谓兵车者,轻车也。五御
折旋,利于捷速。今之民间辎车重大,日不能三十里,故世谓之太平车,但可施
于无事之日尔。”
○变雅
《六月》、《采芑》、《车攻》、《吉日》,宣王中兴之作,何以为变雅乎?
《采芑》传曰:“言周室之强,车服之美也。”言其强美斯劣矣。观夫《鹿鸣》
以下诸篇,其于君臣兄弟朋友之间,无不曲当而未尝有夸大之辞。大雅之称文武,
皆本其敬天勤民之意,至其言伐商之功盛矣大矣,不过曰“会朝清明”而止。然
则宣王之诗不有侈于前人者乎?一传而周遂亡。呜呼,此太子晋所以谓“我先王
厉、宣、幽、平而贪天祸”,固不待沔水之忧、祈父之刺而后见之也。
○大原
“薄伐严狁,至于大原。”毛、郑皆不详其地。其以为今太原阳曲县者,始
于朱子,而愚未敢信也。古之言大原者多矣,若此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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