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知錄 by Yanwu Gu

Part 16

11280 words  |  Chapter 16

,而行软熟易败之物,宜其弗顺于人情,而卒至于滞阁。后世兴 利之臣,慎无言此可矣。 自钞法行而狱讼滋多,于是有江夏县民,父死以银营葬具,而坐以徙边者矣; 有给事中丁环,奉使至四川,遣亲吏以银诱民交易,而执之者矣。舍烹鲜之理, 就扬沸之威;去冬日之温,用秋茶之密。天子亦知其拂于人情,而为之戒饬;然 其不达于天听,不登于史书者,又不知凡几也。《孟子》曰:“焉有仁人在位, 罔民而可为也?”若钞法者,其不为罔民之一事乎? 《元史》:“世祖至元十七年,中书省议流通钞法,凡赏赐宜多给币帛,课 程宜多收钱。于是陈瑛祖之,请通计户口食盐纳钞。又诏令课程、赃罚等物悉输 钞。又诏令笞杖定等,输钞赎罪。又令权增市肆门摊,课程收钞。又令倒死亏欠 马驼等畜并输钞。又令各欠羊皮、鱼鳔、翎毛等物并输钞。又令塌坊、果园、舟 车、装载并纳钞。欲以重钞而钞不行,于是制为阻滞钞法之罪:有不用钞一贯者, 罚纳千贯:亲邻、里老、旗甲知情不首,依犯者一贯罚百贯;其关闭铺店,潜自 贸易及抬高物价之人,罚钞万贯,知情不首罚千贯。有阻滞钞法者,令有司于所 犯人每贯追一万贯入官,全家发戍边远,而愈不可行矣。 宣德三年六月己酉,诏停造新钞,已造完者悉收库,不许放支。其在库旧钞, 委官选拣,堪用者备赏赉,不堪者烧毁。天子不能与万物争权,信夫。 《大明会典》:“国初止有商税,未尝有船钞。至宣德间,始设钞关。”夫 钞关之设,本藉以收钞而通钞法也。钞既停,则关宜罢矣。乃犹以为利国之一孔, 而因仍不革,岂非戴盈之所谓以待来年者乎? 宣德中,浙江按察使林硕、江西副使石璞累奏:“洪武初,钞重物轻,所以 当时定律,官吏受脏枉法八十贯律绞。方今物重钞轻,苟非更革,刑必失重,乞 以银米为准。”未行。至正统五年十一月,行在刑部都察院大理寺议:“今后文 职官吏人等,受枉法赃比律该绞者,有禄人估钞八百贯之上,无禄人估钞一千二 百贯之上,俱发北方边卫充军。”亦可以见钞直之低昂矣。 ○伪银 今日上下皆用银,而民间巧诈滋甚,非直绐市人,且或用以欺官长。济南人 家专造此种伪物,至累十累百用之,殆所谓“为盗不操矛弧”者也。律:凡伪造 金银者,杖一百,徒三年。为从及知情买使者,各减一等。其法既轻,而又不必 行,故民易犯。夫刑罚,世轻世重,视其敝何如尔。汉时用黄金,孝景中六年十 二月,定铸钱、伪黄金弃市律,造伪黄金与私铸钱者,同弃市。武帝元鼎五年, 钦酎少府省金,而列侯坐酎金失侯者百余人。如淳曰:“《汉仪注》金少不如斤 两及色恶,王削县,侯免国。”宋太祖开宝四年十月己巳,诏伪作黄金者弃市。 而唐文宗太和三年六月,依中书门下奏,以铅、锡钱交易者,过十贯以上,所在 集众决杀。今伪银之罪不下于伪黄金,而重于以铅、锡钱交易,宜比前代这法, 置之重辟,庶可以革奸而反朴也。 汉既以钱为货,而铜之为品不齐,故水衡都尉其属有辨铜令、丞,此亦《周 官》“职金”之遗意。 ●卷十二 ○财用 古人制币,以权百货之轻重。钱者,币之一也。将以导利而布之上下,非以 为人主之私藏也。《食货志》言:“民有余则轻之,故人君敛之以轻;民不足则 重之,故人君散之以重。凡轻重敛散之以时,则准平。使万室之邑必有万钟之臧, 臧纟强千万;千室之邑必有千钟之臧,臧纟强百万。” 齐武帝永明五年九月丙午,诏:“以粟帛轻贱,工商失业,良由圜法久废, 上币稍寡。可令京师及四方出钱亿万,籴米谷、丝绵之属,其和价以优黔首。” 唐宪宗时,白居易《策》言:“今天下之钱日以减耗,或积于内府,或滞于私家, 若复日月征收,岁时输纳,臣恐谷帛之价转贱,农桑之业益伤,十年以后,其弊 必更甚于今日。”而元和八年四月,敕以钱重货轻,出内库钱五十万贯,令两市 收买布帛,每端匹视旧估加十之一。十二年正月,又敕出内库钱五十万贯,令京 兆府拣择要便处开场,依市价交易。今日之银犹夫前代之钱也。乃岁岁征数百万 贮之京库,而不知所以流通之术,于是银之在下者至于竭涸,而无以继上之求, 然后民穷而盗起矣。单穆以有言,绝民用以实王府,犹塞川原而有潢也。自古 以来,有民穷财尽,而人主独拥多藏于上者乎?此无他,不知钱币之本为上下通 共之财,而以为一家之物也。《诗》曰:“不吊昊天,不宜空我师。”有子曰: “百姓不足,君熟与足?”古人其知之矣。 财聚于上,是谓国之不祥。不幸而有此,与其聚于人主,无宁聚于大臣。昔 殷之中年,有乱政同位,具乃贝玉,总于货宝,贪浊之风亦已甚矣。有一盘庚出 焉,遂变而成中兴之治。及纣之身,用义雠敛,鹿台之钱、钜桥之粟聚于人主, 而前徒倒戈,自燔之祸至矣。故尧之禅舜,犹曰:“四海困穷,天禄永终。”而 周公之系《易》,曰:“涣,王居无咎。”《管子》曰:“与天下同利者,天下 持之;擅天下之利者,天下谋之。”呜呼!崇祯末年之事,可为永鉴也。已后之 有天下者,其念之哉! 唐自行两税法以后,天下百姓输赋于州府,一曰上供,二曰送使,三曰留州。 及宋太祖乾德三年,诏诸州支度经费外,凡金帛悉送阙下,无得占留。自此一钱 以上皆归之朝廷,而簿领纤悉特甚于唐时矣。然宋之所以愈弱而不可振者,实在 此。昔人谓古者藏富于民,自汉以后,财已不在民矣,而犹在郡国,不至尽辇京 师,是亦汉人之良法也。后之人君知此意者鲜矣。 自唐开成初,归融为户部侍郎兼御史中丞,奏言:“天下一家,何非君土? 中外之财,皆陛下府库。”而宋元中,苏辙为户部侍郎,则言:“善为国者, 藏之于民;其次藏之州郡;州郡有余,则转运司常足;转运司既足,则户部不困。” 自熙宁以来,言利之臣不知本末,欲求富国,而先困转运司;转运司既困,则上 供不继;上供不继,而户部亦惫矣。两司既困,虽内帑别藏积如丘山,而委为朽 壤,无益于算也。是以仁宗时富弼知青州,朝廷欲辇青州之财入京师,弼上疏谏。 金世宗欲运郡县之钱入京师,徒单克宁以为如此则民间之钱益少,亦谏而止之。 以余所见,有明之事,尽外库之银以解户部,盖起于末造,而非祖宗之制也。王 士性《广志绎》言:“天下府库莫盛于川中,余以戊子典试于川,询之藩司,库 储八百万。即成都、重庆等府俱不下二十万,顺庆亦十万。盖川中无起运之粮, 而专备西南用兵故也。两浙赋甲天下,余丁亥北上,滕师少松为余言,癸酉督学 浙中,藩司储八十万;后为方伯,止四十万;今为中丞,藩司言不及二十万矣。 十年之间,积贮一空如此。及余己丑参政广西,顾臬使问自浙粮储来,询之,则 云浙藩亦不满十万,与浙同,每岁取矿课五六万用之。今太仓所蓄亦止老库四百 余万,有事则取诸太仆寺。余乙未贰卿太仆时,亦止老库四百万,每岁马价不足 用,则取之草料。盖十年间东倭西孛,所用于二帑者逾二百万故也。”其所记 万历时事如此。至天启中,用操江范济世之奏,一切外储尽令解京,而搜括之令 自此始矣。今录上谕全文于此,俾后之考世变者得以览焉。天启六年四月七日, 上谕工部都察院:“朕思殿工肇兴,所费宏钜,今虽不日告成,但所欠各项价银 已几至二十万。况辽东未复,兵饷浩繁,若不尽力钩稽,多方清察,则大工必至 乏误,而边疆何日敉宁。殊非朕仰补三朝阙典之怀,亦非臣下子来奉上之谊也。 朕览南京操江宪臣范济世两疏所陈,凿凿可据。其所管应天、扬州府等处库贮银 两,前已有旨尽行起解,到京之日,照数察收。似此急公徇上之诚,足为大小臣 工模范。使天下有司皆同此心,朕何忧乎鼎建之殷繁,军饷之难措哉。范济世所 奏,奉旨已久,其银两何尚未解到?尔工部都察院即行文速催,以济急用。且天 之生财止有此数,既上不在官,又下不在民,岂可目击时艰,忍置之无用之地? 朕闻得盐运司每年募兵银六千两,实收在库约有二十余万两,又盐院康丕扬在任, 一文未取,每年加派银一万,约有二十余万两,又故监鲁保遗下每年余银四万两, 约有四十余万两;连前院除支销费过,余银约有八十余万两,刷卷察盘可据。又 南太仆寺解过马价余银二十六万两,见寄在应天等府贮库;又户科贮库余银约有 七万两,寄收应天府;又操江寄十四府余银约有十万两;又操江寄贮扬州、镇江、 安庆三府备倭余银约有三十余万两。北道刷卷御史可据已上七宗,俱当遵照范济 世所奏事例,彻底清察,就著南京守备内臣刘敬、杨国瑞亟委廉干官胡良辅、刘 文耀,会同该部院抚按官,著落经管衙门察核的确,速行起解。有敢推避嫌怨, 隐匿稽迟,怀私抗阻者,必罪有所归。如起解不完,则抚按等官都不许考满迁转。 刘敬等亦不许扶同蒙蔽,委法徇私,必须殚力急公,尽心搜括,庶大工、边务均 有攸赖,国家有用之物不至为贪吏侵渔,昭朕裕国恤民德意。”又闻南京内库, 祖宗时所藏金银珍宝皆为魏忠贤矫旨取进。先帝谕中所云:“将我祖宗库贮,传 国奇珍异宝,盗窃几至一空者,不知其归之何所。”自此搜括不已,至于加派; 加派不已,至于捐助,以讫于亡。由此言之,则搜括之令开于范济世,成于魏忠 贤,而外库之虚,民力之匮所由来矣。以英明之主继之,而犹不免乎与乱同事, 然则知上下之为一身,中外之为一体者,非圣王莫之能也。传曰:“长国家而务 财用者,必自小人矣。”岂不信夫! 开科取士,则天下之人日愚一日,立限征粮,则天下之财日窘一日。吾未见 无人与财而能国者也。然则如之何?必有作人之法而后科目可得而设也,必有生 财之方而后赋税可得而收也。 ○言利之臣 《孟子》曰:“无政事则财用不足。”古之人君未尝讳言财也,所恶于兴利 者,为其必至于害民也。昔明太祖尝黜言利之御史,而谓侍臣曰:“君子得位, 欲行其道;小人得位,欲济其私。欲行道者心存于天下国家,欲济私者心存于伤 人害物。”此则唐太宗责权万纪之遗意也。又广平府吏王允道言:“磁州临水镇 产铁,请置炉冶。”上曰:“朕闻治世,天下无遗贤,不闻天下无遗利。且利不 在官则在民,民得其利则财源通,而有益于官,官专其利则利源塞,而必损于民。 今各冶数多,军需不乏,而民生业已定,若复设此,必重扰之矣。”杖之流海外。 圣祖不肩好货之意,可谓至深切矣。自万历中矿税以来,求利之方纷纷,且数十 年,而民生愈贫,国计亦愈窘。然则治乱盈虚之数从可知矣。为人上者,可徒求 利而不以斯民为意与? 《新唐书•宇文韦杨王列传》赞曰:“开元中,宇文融始以言利得幸。于时 天子见海内完治,偃然有攘却四裔之心。融度帝方调兵食,故议取隐户剩田以中 主欲。利说一开,天子恨得之晚,不十年而取宰相。虽后得罪,而追恨融才犹所 未尽也。天宝以来,外奉军兴,内蛊艳妃,所费愈不赀计。于是韦坚、杨慎矜、 王钅共、杨国忠各以裒刻进,剥下益上,岁进羡缗百亿万,为天子私藏,以济横 赐,而天下经费自如。帝以为能,故重官累使,尊显ピ赫然。天下流亡日多于前, 有司备员不复事。而坚等所欲既充,还用权娼,以想屠灭,四族皆覆,为天下笑。 孟子所谓上下交征利而国危者,可不信哉?”呜呼,芮良夫之刺厉王也曰:“所 怒甚多,而不备大难!”三季之君莫不皆然。前车覆而后不知诫,人臣以丧其躯, 人主以忘其国,悲夫! 读孔、孟之书,而进管、商之术,此四十年前士大夫所不肯为,而今则滔滔 皆是也。有一人焉可以言而不言,则群推之以为有耻之士矣。上行之则下效之, 于是钱谷之任,榷课之司,昔人所避而不居,今且攘臂而争之。礼义沦亡,盗窃 竞作,苟为后义而先利,不夺不餍。后之兴王所宜重为惩创,以变天下之贪邪者, 莫先乎此。 ○俸禄 今日贪取之风,所以胶固于人心而不可去者,以俸给之薄而无以赡其家也。 昔者武王克殷,庶士倍禄。《王制》:“诸侯之下士视上农夫,中士倍下士,上 士倍中士,下大夫倍上士。”汉宣帝神爵三年,诏曰:“吏不廉平则治道衰。今 小吏皆勤事而俸禄薄,欲其毋侵渔百姓,难矣。其益吏百石已下俸十五。”光武 建武二十六年,诏有司增百官俸,其千石以上减于西京旧制,六百石已下增于旧 秩。晋武帝泰始三年,诏曰:“古者以德诏爵,以庸制禄,虽下士犹食上农,外 足以奉公忘私,内足以养亲施惠。今在位者,禄不代耕,非所以崇化本也。其议 增吏俸。”唐时俸钱,上州刺史八万,中下州七万;赤县令四万五千,畿县、上 县令四万;赤县丞三万五千,上县丞三万;赤县簿尉三万,畿县、上县薄尉二万。 玄宗天宝十四载,制曰:“衣食既足,廉耻乃知。至如资用靡充,或贪求不已, 败名冒法,实此之由。辇毂之下尤难取给,其在西京文武九品已上正员官,今后 每月给俸食、杂用、防阁、庶仆等宜十分率加二分;其同正员官加一分。仍为常 式。”而白居易《为尉诗》云:“吏禄三百石,岁晏有余粮。”其《江州司 马厅记》曰:“唐兴,上州司马秩五品,岁廪数百石,月俸六七万,官足以庇身, 食足以给家。”今之制,禄不过唐人之什二三,彼无以自赡,焉得而不取诸民乎? 昔杨绾为相,承元载汰侈之后,欲变之以节俭,而先益百官之俸,皇甫以宰相 判度支,请减内外官俸禄,给事中崔植封还诏书,可谓达化理之原者矣。 《汉书》言王莽时,天下吏以不得俸禄,各因官职为奸,受取赇赂,以自共 给。《五代史》言北汉国小民贫,宰相月俸止百缗,节度使止三十缗,自余薄有 资给而已,故其国中少廉吏。穆王之书曰:“爵重禄轻,群臣比而戾民,毕程氏 以亡。”此之谓矣。 前代官吏皆有职田,故其禄重;禄重则吏多勉而为廉。如陶潜之种秫,阮长 之之芒种前一日去官,皆公田之证也。《元史》:“世祖至元元年八月乙已,诏 定官吏员数,分品从官职,给俸禄,颁公田。”《太祖实录》:“洪武十年十月 辛酉,制赐百官公田,以其租入充俸禄之数。”是国初此制未废,不知何年收职 田以归之上,而但折俸钞,其数年收职田以归之上,而但折俸钞,其数复视前代 为轻,始无以责吏之廉矣。 《宣宗实录》:“宣德八年三月庚辰,兼掌行在户部事礼部尚书胡氵荧,奏 请文武官七年分俸钞,每石减旧数,折钞一十五贯。以十分为率,七分折与官绢, 每匹准钞四百贯;三分析与官绵布,每匹准钞二百贯。从之。氵荧初建议,与少 师蹇义等谋,义等力言不可,曰:‘仁宗皇帝在春宫久,深知官员折俸之薄,故 即位特增数倍,此仁政也,岂可违之。’氵荧初欲每石减作十贯,闻义等言,乃 作十五贯。白而行之,而小官不足者多矣。” 《大明会典•官员俸给条》云:“每俸一石该钞二十贯,每钞二百贯折布一 匹。”后双定布一匹折银三钱,是十石之米折银仅三钱也。盖国初民间所纳官粮 皆米麦也,或折以钞布。百官所受俸亦米也,或折以钞。其后钞不行,而代以银。 于是粮之重者愈重,而俸之轻者愈轻,其弊在于以钞折米,以布折钞,以银折布, 而世莫究其源流也。 正统六年二月戊辰,巡按山东监察御史曹泰奏:“臣闻之《书》曰:‘凡厥 正人,既富方谷。今在外诸司文臣,去家远任,妻子随行。禄厚者月给米不过三 石,薄者一石、二石,又多折钞。九载之间,仰事俯育之资,道路往来之费,亲 故问遗之需,满罢闲居之用,其禄不赡则不免失其所守,而陷于罪者多矣。乞敕 廷臣会议,量为增益,俾足养廉。如是而仍有贪污,惩之无赦。”事下行在户部, 格以定制,不行。 《北梦琐言》:“唐毕相П家本寒微。其舅为太湖县伍伯,相国耻之,俾罢 此役,为除一官。累遣致意,竟不承命。特除选人杨载宰此邑,参辞日,于私第 延坐,与语期为落籍,津送入京。杨令到任,具达台旨。伍伯曰:‘某下贱,岂 有外甥为宰相邪?’杨令坚勉之,乃曰:‘某每岁公税享六十缗事例钱,苟无败 阙,终身优渥,不审相公俗为致何官职?’杨令具以闻,相国叹赏,亦然其说, 竟不夺其志也。”夫以伍伯之役而岁六十缗,宜乎台皂之微皆知自重。乃信《汉 书》言:“赵广汉奏请令长安游徼狱吏秩百石,其后百石吏皆差自重,不敢枉法, 妄系留人。”诚清吏之本务。谓贪浇之积习不可反而廉静者,真不知治体之言矣。 ○助饷 人主之道,在乎不利群臣百姓之有。夫能不利群臣百姓这有,然后群臣百姓 亦不利君之有,而府库之财可长保矣。《旧唐书•柳浑传》:“浑为宰相,奏故 尚书左丞田季羔公忠正直,先朝名臣,其祖父皆以孝行旌表门闾,京城隋朝旧第, 季羔一家而已。今被堂侄伯强进状,请货宅,召市人马,以讨吐蕃。一开此门, 恐滋不逞。讨贼自有国计,岂资侥幸之徒,且毁弃义门,亏损风教。望少责罚, 亦可惩劝。上可其奏。”夫以德宗好货之主,而犹能听宰相之方,不受伯强之献, 后之人群可以思矣。王明清记高宗建炎二年,有湖州民王永从献钱五十万缗,上 以国用稍集,却之,仍诏:“今后富民不许陈献。”嗟夫,此宋之所以复存于南 渡也与? 江武尊卜式,以风天下,犹是劝之以爵。今乃怵这以威,戚畹之家常惴惴不 自保,而署其门曰“此房实卖”,都城之中十室而五,其不祥孰甚焉。《南唐书》 言后主之世,以铁钱六权铜钱四。而行至其末年,铜钱一直铁钱十。比国亡,诸 郡所积铜钱六十七万缗。呜呼!此所谓府库财非其财者矣。 贼犯京师,史公可法为南京兵部尚书,军饷告绌,乃传檄募富人出财助国。 其略曰:“亲郊乃雍容之事,唐宗有崇韬;出塞本徼幸之图,汉武尚逢卜式。” 桐城诸生姚士晋之辞也。然百姓终莫肯输财佐县官,而神京沦丧,殆于孟子所谓 “委而去之”者,虽多财奚益哉! 洪武十五年七月,堂邑民有掘得黄金者,有司以进于朝。上曰:“民得金, 而朕有之,甚无谓也。”命归之民。天启初,辽事告急,有议及捐助者,朝论以 为教猱升木。而六年十二月,兵部主事詹以晋请灵鹫废寺所存男亩变价助工。奉 旨:“詹以晋垂涎贱价,规夺寺业,可削籍为民,仍令自行修理寺宇,男有变佃 为民业者,责令赎还本寺,以为言利锱铢之戒。”以权奄之世,而下有此论,上 有此旨,亦三代直道之犹存矣。 ○馆舍 读孙樵《书褒城驿壁》乃知其有沼、有鱼、有舟;读杜子美《秦州杂诗》, 又知其驿之有池、有林,有竹。今之驿舍殆于隶人之垣矣。予见天下州之为唐旧 治者,其城郭必皆宽广,街道必皆正直;廨舍之为唐旧创者,其基址必皆宏敞。 宋以下所置,时弥近者,制弥陋。此又樵《记》所谓州县皆驿,而人情之苟且十 百于前代矣。 今日所以百事皆废者,正缘国家取州县之财,纤毫尽归之于上,而吏与民交 困,遂无以为修举之资。延陵季子游于晋,曰:“吾入其都,新室恶而故室美, 新墙卑而故墙高,吾是以知其民力之屈也。”又不独人情之苟且也。 汉制,官寺乡亭漏败,墙垣也坏不治者,不胜任,先自劾。古人所以百废 具举者以此。 ○街道 古之王者,于国中之道路,则有条狼氏涤除道上之狼扈,而使之洁清。于效 外之道路,则有野庐氏达之四畿,合方氏达之天下,使之津梁相凑,不得陷绝。 而又有遂师以巡其道修,候人以掌其方之道治。至于司险掌九州之图,以周知其 山林川泽之阻,而达其道路。则舟车所至,人力所通,无不荡荡平平者矣。晋文 之霸也,亦曰:“司空以时平易道路。”而道路若塞,川无舟梁,单子以卜陈灵 之亡。自天街不正,王路倾危,涂潦遍于效关,污秽钟于辇毂。《诗》曰:“周 道如砥,其直如矢。君子所履,小人所视,卷言顾之淋焉出涕。”其斯之谓与? 《说苑》:“楚庄王伐陈,舍于有萧氏。谓路室这人曰:“巷其不善乎,何 沟之不浚也?’”以庄王之霸而留意于一巷之沟,此以知其勤民也。 后唐明宗长兴元年正月,宗正少卿李延祚奏清止绝车牛,不许于天津桥来往。 明制,两京有街道官,车牛不许入城。 ○官树 《周礼•野庐氏》:“比国效及野之道路、宿息、井、树。”《国语》: “单襄公述周制以告王曰:‘列树以表道,立鄙食以守路。’《释名》曰:‘古 者列树以表道,道有夹沟以通水潦。”古人于官道之旁必皆种树,以记里至以荫 行旅。是以南土之棠,如伯所茇;道周之杜,君子来游。固已宣美风谣,流恩后 嗣。子路治蒲,树木甚茂;子产相郑,桃李垂街。下至隋唐之代,而官槐官伐, 周道如砥,若彼濯濯,而官无勿翦之思,民鲜侯旬之芘矣。《续汉•百官志》: “将作大匠掌修作宗庙、路寝、宫室、陵园土木之功,并树桐梓之类,列于道侧。” 是昔人固有专职。后周书•韦都宽传》:“为废州刺史。先是,路侧一里置一土 堠,经雨颓毁,每须修之。自孝宽临州,乃勒部内当堠处植槐树代之,既免修复, 行旅又得芘荫。周文帝后问知之,曰:‘岂得一州独尔,当令天下同之。’于是 令诸州夹道一里种一树,十里种三树,百里种五树焉。”《册府元龟》:“唐玄 宗开元二十八年正月,于两京路及城中苑内种果树。代宗永泰二年正月,种城内 六街树。《旧唐书•吴凑传》“官街树缺,所司植榆以补之。凑曰:榆非九衢之 玩,命易之以槐。及槐阴成,而凑卒,人指树而怀之。”《周礼•朝士》注曰: “槐之言怀也,怀来人于此。”然则今日之官其无可怀这政也人矣。 ○桥梁 《唐六典》:“凡天下造舟之梁四,石柱之梁四,木柱之梁三,巨梁十有一, 皆国工修之,其余皆所管州县随时营葺。其大津无梁,皆给船人,量其大小难易 以定其差等。”今几甸荒芜,桥梁废坏,雄莫之产,秋水时至,年年隐绝,曳轮 招舟,无赖之徒籍以为利。潞河渡子勒索客钱,至烦章劾。司空不修,长吏不问, 亦已久矣。况于边陲之远,能望如赵充国治湟狭以西道桥七十所,令可至鲜水, 从枕席上过师哉。《五代史》:“王周为义武节度使,定州桥坏,覆民租车。周 曰:‘桥梁不修,刺史过也。’乃偿民栗为治其桥。”此又当今有司之所愧也。 ○人聚 太史公言:“汉文帝时,人民乐业,因其欲,然能不扰乱,故百姓遂安,自 六七十翁亦未尝至市井。”刘宠为会稽太守,狗不夜吠,民不见吏,庞眉皓发之 老未尝识郡朝。史之所称,其遗风犹可想见。唐自开元全盛之日,姚、宋作相, 海内升平。元稹诗云:“戍烟生不见,村竖老犹纯。”“此唐之所以盛也,至大 历以後,四方多事,赋役繁兴,而小民奔走官府,日不暇给。元结作《时化》之 篇,谓人民为征赋所伤,州里化为祸邸。此唐之所以衰也。予少时见山野之氓, 有白首不见官长,安于畎亩,不至城中者。泊于末造,役繁讼多,终岁之功半在 官府,而小民有“家有二顷田,头枕衙门眠”之谚,已而山有负隅,林多伏莽, 遂舍其田园,徙于城郭。又一变而求名之士,诉在之人,悉至京师,辇毂之间易 于郊垌之路矣,锥刀之末将尽争之,五十年来,风俗遂至于此,今将静百姓之心 而改其行,必在制民之产,使之甘其食,美其服,而後教化可行风俗可善乎? 人聚于乡而治,聚于城而乱,聚于乡则土地辟,田野治,欲民之无恒心,不 可得也。聚于城则谣役繁,狱讼多,欲民之有恒心,不可得也。 昔在神宗之世,一人无为,四海少事。郡县之人其至京师者,大抵通籍之官, 其仆从亦不过三四,下此即一二举贡与白粮解户而已。盖几于古之所谓“道路罕 行,市朝生草”。彼其时岂无山人游客于请公卿,而各挟一艺,未至多人,衣食 所须,其求易给。自东事既兴,广行召募,杂流之士哆回谈兵,九门之中填馗溢 巷,至于封章自荐,投匦告密,甚者内结貂当,上窥颦笑,而人主之威福且有不 行者矣。《诗》曰:“我生之初,尚无为;我生之後,逢此百罹。”兴言及此, 每辄为之流涕。 欲清辇载之道,在使民各聚于其乡始。 ○访恶 尹翁归为右扶风,县县收取黠吏豪民,案致其罪,高至于死。收取人必于秋 冬课吏大会中,及出行县,不以无事时。具有所取也,以一警百,吏民皆服,恐 惧,改行自新。所谓收取人,即今巡按御史之访察恶人也。武断之豪,舞文之吏, 主讼之师,皆得而访察之。及乎浊乱之时,遂借此为罔民之事。矫其敝者乃并访 察而停之,无异因噎而废食矣。 《传》曰:“子产间政于然明,对曰:‘视民如子,见不仁者诛之,如鹰鸽 之逐鸟雀也。是故诛不仁,所以子其民也。” 《说苑》:“董安于治晋阳,问政于蹇老。蹇老曰:‘曰忠、日信、曰敢。’ 董安于曰:‘安忠乎?’曰:‘忠于主。’曰:‘安信乎?’曰:信于今。’曰: ‘安敢乎?’曰:‘敢于不善人。’董安于曰:‘此三者足。’” 《盐铁论》曰:“水有扁狙池鱼劳,国有强御齐民消。” ○盗贼课 《史记•酷吏传》:“武帝作《沈命法》,曰:‘群盗起不发觉,发觉而捕 弗满品者,二千石以下至小吏,主者皆死。其小吏畏诛,虽有盗不敢发,恐不能 得,坐课累府,府亦使其不言,故盗贼浸多,上下相为匿,以文辞避法焉。”此 汉世所名为盗贼课,而为法之敝已尽此数言中矣。《汉书》言张敝为山阳太守, 辽东盗贼并起,上书自请治之。言山阳郡户九万三千,口五十万以上,讫计盗贼 未得者七十七人,他课诸事亦略如此。久处闲郡,愿徙治剧。夫未得之盗犹有七 十七人,而以为郡内清治。”岂非宣帝之用法宽于武帝时乎,然武帝之末至大盗 群起,遣绣衣之使持斧断斩于郡国,乃能胜之。而宣帝之世带牛佩犊之徒,皆驱 之归于南亩。卒之吏称其职,民安其业。是则治天下之道,有不恃法而行者,未 可与刀笔筐箧之士议也。 《後汉书•光武纪》:“建武十六年,郡国群盗处处并起攻劫,在所害杀长 吏。郡县追讨,到则解散,去复屯结。青、徐、幽、冀四州尤甚。上乃遣使者下 郡国,听群盗自相纠缠,五人共斩一人者,除其罪,吏虽逗留回避故纵者,皆勿 问,听以禽讨为效。其牧守令长坐界内盗贼而不收捕者,及以畏恢捐城委守者, 皆不以为负,但取获贼多为殿最,唯蔽匿者乃罪之。于是更相追捕,贼并解散, 徙其魁帅于他郡。赋田受禀,使安生业。自是牛马放牧,邑门不闭。”光武精于 吏事,故其治盗之方如此。天下之事得之于疏,而失之于密,大抵皆然,又岂独 盗贼课哉! ○禁兵器 王莽始建国二年,禁民不得挟弯铠,徙西海。隋炀帝大业五年,制民间铁叉、 搭钩、柔刃之类皆禁绝之,寻而海内兵兴,陨身失国。元世组至元二十三年二月 己亥,敕中外,凡汉民持铁尺、手挝及杖之有刃者,悉输于官。六月戊申,括诸 路马,凡色目人有马者三取其二,汉民悉人官。二十六年十二月辛已,括三下马, 一品、二品官许乘五匹,三品三匹,四品、五品二匹,六品以下皆一匹。顺帝至 元三年四月癸酉,禁汉人、南人、高丽人不得执持军器,凡有马者拘入官,已而 群盗充斥,攻陷城邑。至正十七年正月辛卯,命山东分省团结义兵,每州添设判 官一员,每县添设主薄一员,专率义兵以事守御。故刘文成有诗曰:“他时重禁 藏矛戟,今日呼令习鼓鼙。”鸣呼!“予视天下,愚夫愚妇,一能胜予。”古之 圣王则既已言之矣。 汉武帝时,公孙宏奏言:“禁民毋得挟弓弩。吾丘寿王难之,以为圣王务教 化而省禁防。今陛下昭明德,建太平,字内日化,方外乡风。然而盗贼犹有者, 郡国二千石之罪,非挟弓弯之过也。”“诚能明教化之原,而帅之以为善,保家 之道,则家有鹤膝,户有犀渠,适足以夸国俗之强。”而不至导民以不祥之器矣。 ○水利 欧阳永叔作《唐书•地理志》,凡一渠之开,一堰之立,无不记之。其县之 下实兼河渠一志,亦可谓详而有体矣。盖唐时为令者犹得以用一方之财,兴期月 之役。而志之所书,大抵在天宝以前者居什之七,岂非太平之世,吏治修而民隐 达,故常以百里之官而创千年之利;至于河朔用兵之後,则以催科为急,而农功 水道有不暇讲求者欤?然自大历以至咸通,犹皆书之不绝于册。而今之为吏,则 数十年无闻也已。水日乾而土日积,山泽之气不通,义焉得而无水旱乎?崇帧时, 有辅臣徐光启作书,特详于水利之学。而给事中魏呈润亦言:“《传》曰‘雨者, 水气所化’,水利修亦致雨之木也。夫子之称禹也曰:‘尽力乎沟洫。’而禹自 言亦曰“‘後畎浍,距川。’古圣人有天下之大事,而不遗乎其小如此。自乾时 著于齐人,枯济徵于王莽,古之通津巨读,今日多为细流,而中原之田夏旱秋潦, 年年告病矣。” 划门县,今之河津也。北十里有瓜谷山堰,贞观门观十年筑。东南二十三里 有十石垆渠,二十三年,县令长孙恕凿,溉田良沃,亩收十石。西二十一里有马 鞍坞渠,亦恕所凿。有龙门仓,开元二年置,所以贮渠田之人,转般至京,以省 关东之漕者也。此即汉时河东太守番系之策。《史记•河渠书》所谓“河移徙, 渠不利田者不能偿种。”而唐人行之,竞以获利。是以知天下无难举之功,存乎 其人而已。谓俊人之事必不能过前人者,不亦诬乎。 唐姜师度为同州刺史,开元八年十月,诏曰:“昔史起溉漳之策,郑、白凿 径之利,自兹厥後,声尘缺然。同州刺史姜师度,识洞于微,智形未兆。匪躬之 节,所怀必罄;奉公之道,知无不为。顷职大农,首开沟恤。岁功犹昧,物议纷 如。缘其忠款可嘉,委任仍旧。暂停九列之重,假以六条之察。白藏过半,绩用 斯多。食乃人天,农为政本。朕故兹巡省。不惮祁寒,将申劝恤之怀,特冒风霜 之弊。今原田弥望,吹浍连属,由来榛棘之所,遍为亢稻之川,仓庾有京坻之 饶,关辅致亩金之润。本营此地,欲利平人,缘百姓未开,恐三农虚弃,所以官 为开发,冀令递相教诱,功既成矣,思与共之。其屯田内先有百姓注籍之地,比 来别人作主,亦量准顷亩割还。其官屯熟田,如同州有贫下欠地之户,自办功力 能营种者,准数给付,馀地且依前官取。”师度以功加金紫光禄大夫,赐帛三百 匹。读此诏书,然後知“无欲速”,“无见小利”二言,为建功立事之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