灵历集光 by Shangjie Song

Part 6

283 words  |  Chapter 6

心祷告的信徒,认为他们是情感作用、迷信派、糊涂热心。 我觉得课堂里所得的不及图书馆给我的一半,我用更多时间在图书馆里埋头研 究诸教。跑到纽约各教团体里去消遣,尤其注重佛学,此外,还译出一部道德 经,甚至认为各教都是“殊途同归”。有时我关了门在自己的屋子里打拱静坐 ,默诵佛经,克身修心。   入神学院后,给父母信中写道:“已收到家信及华的绣品,慰甚。儿在万 国礼拜堂担任中国儿童教育工作,每星期工作八小时,每年薪金四百。儿回国 欲在上海或北平作工,藉以练习国语,以备他日在全国布道。儿欲自食其力以 作布道工夫,不愿摇尾乞怜于他人之鼻息。此乃天父之默示,非儿之心骄气傲 也。真救国者须先备尝民间苦况,地位与薪水实所不顾也。然而想到家中财用 不足,岂可坐视而不助乎!三思至此,每自叹息,儿欲赤心为国忍受艰苦,谁 能与儿同生死乎?望双亲视锦华若自己女儿而教导之,此信令华读之,使她知 儿之近况。” (9) 神在婴孩口中建立了能力(1926)   我由于研究诸教,在信仰上弄得自己神错意迷,莫衷一是。圣诞节前,同 学三、五人,邀请我去赴一个奋兴会。出人意料的是,讲员不是什么学富五车 的博士,而是一个年龄不到二八的姑娘。白鞋、白袜、白衣裙。她打开金边圣 经高声朗读,用清脆洪亮的声音,高举十字宝架,将得救大道讲的透彻清楚。   由于圣灵的工作,会场的空气改变一新。讲完道,跑到台前痛哭认罪的人 中有民众领袖、政府元老、教会名牧。我十分佩服这种有灵感能力的讲道,一 连去听了五次。我觉得即使当了道貌岸然的神学院院长,如果没有她这种属灵 能力,还不是和纸糊人一样没用而虚伪吗?但是我的同学们却讥评这位姑娘, 说她富于情感,一味迷信而已。我写了一封长信给一位朋友详述自己最近的感 触:“要是传道人没有生命,基督根本否认他是你的见证人,你传福音给别人 ,自己可曾受过圣灵的洗?得了丰盛的生命?”信没写完,我内心受到责备, 自己虽然进了神学院,却没有受到圣灵的洗,因此不顾一切!决心追求新生命 。 (10) 重生的经过(1927)   神学院放寒假了,我多用时间阅读教会伟人传记,每读一本,就赞一声: “啊!他也有新生命和灵力!”我渴望自己也快快得着新生命与新能力。   一九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晚上,我正跪着祷告时,神在灵里向我说: “我要灭绝智慧人的智慧,废弃聪明人的聪明。”(注:参阅林前1∶19)声 音是细微而温和的,人的学问才干算得了什么?我一夜未闭眼,心神彷徨,直 到一九二七年一月一日的早晨。   时间一天天过去,心灵被罪担压得没有片刻的宁静。一九二七年二月十日 晚上,我迫切流泪地祷告。夜里十点开始,一幕幕的罪剧开映,甚至隐而未显 的罪也清楚地现出。剧中的主角是我,一转念想起箱底有一本久被遗忘的新约 圣经,打开路加福音二十三章,我仿佛魂游象外,跟着背负十字架的耶稣来到 各各他山上,我感到自己背负的罪担重得几乎要把我压死。   主已高悬在十字架上,两手的鲜血淋漓,惨不忍睹。我谦卑地跪在十字架 下,求主用宝血洗净我一切的不义。“小子,你的罪赦了。”我亲自看见主耶 稣,脸上发光,手有钉痕地对我说:“你要改名为约翰。”主还给我解释:施 洗的约翰修直主的路,作他的先锋。当主第二次来,主仍要选先锋,先锋不是 一个人,他召我作先锋之一,宣扬天国近了,主必快来的消息。   晚上一点时,我全身疼痛难当,全身骨节、心脏肺腑,没有一处不疼,好 像受了重伤。蒙圣灵提醒,使我明白与主同钉死的真理。   难忘的重生之夜,看到属灵活动影片,共有七大本,从看见自己罪恶的真 相,映到奉差遣的一本为止,这时天已破晓。   一到天亮,我不顾一切逢人便述说昨晚主向我所作的是何等奇妙的事,明 知要受到讥诮讽刺,我毫无顾忌。   (附:舒邦铎牧师所写的《怀念宋尚节》一书中写道:“宋博士在协和神 学院时,是法斯狄克博士的得意学生之一,宋博士重生后,对法斯狄克博士说 :你是属于魔鬼的,你已经使我丧失了信仰,并使其余的年轻人,也开始丧失 他们的信仰。”)   重生以后,我感到万物焕然一新,在万物中处处能看到神创造的伟大奇妙 。自己无论在言语、思想上都犯了一些罪,一读圣经,圣经便会指出我的不是 ,直到我求主赦免我。圣经真是我脚前的灯,路上的光。   二月十二日参加万国学生交谊会,我鼓足百万分勇气,征得主席同意给我 五分钟向会众见证基督如何改变了我,简述基督的舍身救法。从此不再胆怯向 任何人作见证。   重生后的我,除在房间内灵修外,不时到外面去布道作见证,流泪劝人们 来就基督,而且很诚恳地指出一些传道人、牧师的罪,用爱心请他们和自己一 起跪下祷告,求神饶恕自己疏忽圣工的罪。可惜他们很少有人肯谦卑虚心领受 。我本来就有音乐的嗜好,等我重生后,时而高歌赞美,时而流泪低吟。这一 切都被协和神学院当局断定我患了精神病。 (11) 入疯人院接受神的特殊造就(1927)   新生的我以主的话为至宝,觉得自己的圣经旧了,在二月十七日那一天, 我走出校门去卖一本新的圣经及一支自来水笔。回神学院途中,碰上一个天使 般的小孩,蹲在路中央写“Rest”(安息,休息之意),再走几步,又遇见另 一个可爱的孩子在地上写“Rest”这个字,我仍不在意地向前走,第三次又见 另一个儿童写最后一个“Rest”,不得不引起我的思索,这时已到神学院门口 。突然校门关起来,院长说为体贴我精神欠佳,要我住在离院很远的静室去休 息,调养身体。话虽慈和,却是一道命令。我心想这是个好机会,休息一礼拜 ,可以多读圣经,以后精神饱满,多作主工。我表示绝对服从命令,但要求进 宿舍拿几样日用品及衣服。院长非但不许可,反而催促我加快速度跟一个人走 ,到了一所有名的精神病院Bloomingdale Hospital(百花谷医院),此院规模 宏大,共分七宅。我一进院,被领到第四宅X号病房,显然院长早已和医院事先 联系好了。   第二天医生先是抽血化验,后盘问身世,看精神病是否由遗传而来。医生 讲一个简短故事,让我听后写出。我一字无误地写出。我对医生说:“往日我 曾译过道德经一厚册,著有英国孤儿院史记和耶利米注释等,由书中可以见我 思想的全部,看看其中是否缺乏系统的破绽,使人怀疑我有精神病。”医生听 了默然不语,吩咐我卧床休养。我从镜子看到自己面黄肌瘦,想起三个孩子都 在地上写着“Rest”,岂不是奉神差遣向我作住院的预告?   一九二七年三月二十七日:晨起与神相会,读可8∶32-38,神的眼光 应当成为我们的眼光。为福音当努力失掉“自己”。读路21∶13-27,完 全信靠神是唯一抵抗撒但的军装。读罗15∶27-33,16∶2-7,当记得 走这条道路不是孤单的,这条道路是经过许多先圣用血和泪铺成的。被圣灵引 导读救主钉十架的一段,不禁泪下,望神教我学习背负十架,提醒自己永不能 离开神,当永远信靠他。   一九二七年三月二十八日:昨夜由圣灵教导消化马太福音11章25-30 节。读后思想十字架的救恩,之后安睡。梦中再研究圣经,用绘图方法很有滋 味。早上刷牙后,谦然献上早祷,念主祷文。上午八点圣灵降临,由马太福音 6∶30念到11章。研究圣经后,出去散步,心中充满神的爱与喜乐。有神 的同在,无所怕矣。   一九二七年三月二十九日:这一天五次祷告,晨、午、三点、六点、十点 。与神更熟悉,对旧约的价值亦明白,信心增进。   一九二七年三月三十日:昨夜二点十分到三点三十七分读完约翰福音,何 等快乐!神的爱在十字架上表现出来,他永不离开我,后来被迫卧床。但一小 时后,又起来住在主的爱里,神把我个人的欲望投到太平洋海底埋葬矣!神劝 我不可灰心,继续前进。   我蒙神指示用四十种不同的方法读完圣经四十遍,不是咬文嚼字地读,如 用“爱”或“信”、“义”字来把全部圣经贯通起来读,如饥似渴地读经。幸 而当时给我吃的是最有滋补的食物,否则体力不足。   我初进精神病院,是住第四宅。二月二十八日搬到第六宅住了一礼拜,又 搬进第二宅。由于住不同的病房,认识各种不同的病人,使我从每个病人身上 得到神要我学的功课。   入院初,医生应许我住四十天院即可。但是时间一天天过去,一直不让我 出院,我肉体的软弱与败坏显出来了,开口大发牢骚,与医生辩论,结果反而 激起医生生气,竟把我锁进第七宅。那里住的都是整天打架骂人的武疯子。有 一个疯人,是个财主,一到晚上大哭,说出自己曾犯的罪,曾和姑姑犯过奸淫 ,咬自己的指头。医生来了,用橡皮塞在他口里,一到天亮又好好的。一到晚 上,又闹起来。我问他为什么这样?他说“我在地狱里被火焚烧,极其难受, 所以呼喊,咬自己的指头。”主指示我,人死后在地狱里永远追想自己生前所 犯过的种种罪恶,越想越痛苦。    我在五月九日──国耻纪念日,想起远隔重洋的祖国,流下了伤心的泪,苦 苦求医生让我移住第三宅。   六月二十三日下午,看见监护我的青年打盹睡觉,认为是自己逃走的大好 机会。跳下凉台,拔脚偷跑出二、三里外,藏在麦田中。不料被一只警犬发现 ,被院方像押解强盗似的送进可怕的第七宅。武疯子们不是高呼狂歌,就是跳 脚踏板咒骂人,心灵被骚扰得无片刻安宁。   一天晚上,撒但工作,回想过去所得的荣誉已化为尘烟。过去我有一百多 个朋友,每月会收到五十多封信,现在谁还敢理疯子,想以自杀了结自己的一 生。正在这时听到上面的声音:“小子!你是我宝血所赎回的,怎么可以随意 轻生?”我回答说:“主啊!卑微的我,生无见天日的一天,欲图报而无从, 生不如死,所以自杀。”主继续对我说:“万事互相效力,叫爱神的人得益处 。你若能忍耐,经过一百九十三天的苦难,就知道怎样背起十字架跟我走各各 他顺服之路了。”眼前一团黑暗不见了,主的荣光四面照着我。   过了一个星期,我恳求医生让我移住第六宅,声明逃走不是由于神经错乱 ,乃为天性好动不好静,不得已才偷跑,医生答应了。又过些天,护士竟然答 应代我传达书信。我立刻写了一封信给中国驻美公使,æŠ